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萨嘎县新建和维修昌果乡、旦嘎乡、夏如乡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已由萨嘎县发展改革委以萨嘎发改【2017】16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萨嘎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日财预字【2016】71号文(从盘活存量资金中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萨嘎县新建和维修昌果乡、旦嘎乡、夏如乡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2.2建设规模:(1)、新建工程:昌果乡发电、电气部分1项,彩钢房50平方米;旦嘎乡发电、电气部分1项,彩钢房50平方米;夏如乡发电、电气部分1项,彩钢房50平方米。(2)、维修工程:昌果乡维修现有30KW、10KW、5KW光伏电站;旦嘎乡维修现有30KW、5KW光伏电站;夏如乡维修现有10KW光伏电站等。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日财预字【2016】71号文(从盘活存量资金中解决),已落实。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建设地点:萨嘎县县城。
2.7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2日,每日10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传真或信函等非现场形式的报名和投标。
4.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加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1)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2)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建造师有效证书;
(4)企业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5)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无线胶装成册提交。
联系人:张涛
电话:13261169391
邮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