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GZYL17FG09295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从化监狱3MWp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元):无(由中标人出资解决)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在采购人辖区内闲置屋面安装容量约为3MWp的光伏发电系统(仓舍屋面不安装)。采购人提供闲置屋面用地,所需资金由中标人出资解决,招标范围包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2、项目合作期限:项目建设期为6个月(含调试期及试运行期),项目开工建设起6个月后起算合作期限为20年。
3、应对项目范围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4、此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上述第(3)-(5)项如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应至少具备1个太阳能光伏发电(或配套)项目的建设或运营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china.gov.cn
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0月18日至2017年10月24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8日09时30分
九、开标时间:2017年11月8日09时30分
联系人:陈涛
电话:0312-266446213131255793
传真:0312-2664992
邮箱:chentaozhaobiao@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