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华能陕西定边电力有限公司60兆瓦风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容量为60MW,场址位于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郝滩镇大沙湾伙草涧村境内,西距定边县城约60km,东距靖边县50km。
本工程拟采用2回35kV线路接入光伏电站西北侧约8km处华能陕西定边郝滩风电场110kV升压站,最终接入系统以电网公司审查意见为准。本期工程计划2017年年底开工建设,计划2018年6月30日前并网发电。
1.2招标范围
采购范围:容量约60MW,太阳能电池组件采用60片P型或者N型1500V单晶双面组件,正面功率295Wp或者300Wp或者305Wp,尺寸约为1658×992×6mm—1674×1002×6mm。
2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为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制造商,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0万元。
2.2申请人2013年1月1日以来:(1)具有国内单晶组件累计500MW及以上容量合同业绩,且具有国内大型地面光伏电站5MW及以上单晶双面组件合同业绩;(2)具有国内大型地面光伏电站累计100MW及以上单晶双面组件合同业绩。以上(1)(2)两条关于业绩的要求,申请人只要满足一条即可。申请人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已投运的项目请提供投运证明材料。
2.3申请人具有国家认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标产品(即正面295Wp或300Wp或305Wp单晶双面光伏组件)出具的认证证书(包含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如无相应证书,请进行说明,且必须承诺在2018年3月15日前提供认证证书(包含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
2.4招标人要求2018年4月15日前全部交货,申请人须提供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上半年期间正面功率295Wp或300Wp或305Wp单晶双面光伏组件产能证明资料,并说明如期交货的保证措施及能力等。申请人须明确答复能否满足交货时间要求。
2.5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2.6申请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且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资格预审方法
资格预审评审办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得分超过85分的投标申请人方可通过资格预审。
4.申请人可从2017年12月11日9:00起至2017年12月15日17:00止,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业绩证明材料等公告第2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系统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联系人:陈涛
电话:0312-266446213131255793
传真:0312-2664992
邮箱:chentaozhaobiao@sina.cn
备注:报名单位请提前打电话联系,获取备案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