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金来源:资产收益
2.工程概况:
2.1建设地点:朝阳市龙城区境内
2.2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20MW
2.3招标内容:
朝阳市龙城区20MW村级分布式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期土地租赁、青苗补偿、征地、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包含太阳电池组件、固定支架、并网逆变器、交/直流汇流箱、电缆、隔离升压变压器、开关柜、66KV主变、SVG、接地变等)、供货、运输及储存、建筑、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至电站系统完全接入当地公共电网(杆塔基础征地、接入系统、调度通信、系统保护监控包括在工程范围内),及所有设备调试试验,项目验收。
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工程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都需纳入EPC总承包服务范围。
2.4工期要求:2018年5月31日前建设完工,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25日调试并网完毕。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只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同时具备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乙级(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可以从事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的设计单位。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电力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有承接过太阳能电站的相关业绩;项目部其他岗位人员须持证上岗,各岗位人员所持资格证书应与其所从事的岗位相符合。
3.4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三年来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近三年内累计达到100MWp已并网且运行良好的光伏电站总承包业绩。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全部拒收。
3.7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内不得连续亏损现象,在财务方面须满足项目资金需求,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投标单位代表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投标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相关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部其他成员岗位证书;近三年(2015年—2017年)工程业绩证明文件;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上述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不予受理。
4.2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3月28日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投标保证金:不超过合同估算价的2%。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4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涛
电话:0312-233867913131255793
邮箱:chentaozhaobiao@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