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广西右江鱼梁库区里拉沟水面光伏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对该项目的水面漂浮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期拟建设总容量为30MWp的水面光伏项目。项目地址位于项目位于田东县右江鱼梁库区消落区里拉沟,本期30MWp项目采用勘察、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模式(交钥匙工程),其中水面漂浮系统由采购方采购。
水面漂浮系统拟采用在浮筒+铝合金支架上安装光伏组件建设形式,发电单元四周设置锚固系统。发电单元通过热镀锌或不锈钢钢缆锚绳等同水底锚固系统连接形成浮筒固定系统。为确保锚固方案对项目的安全性和水环境变化适应能力,锚固系统设计上允许水位涨幅10米以内变化。所有安装配件,铝合金件阳极氧化层厚度不低于AA15,碳钢件镀锌层不小于85um,紧固件采用奥氏体型不锈钢S30408;电站按25年使用寿命设计,水面漂浮系统结构计算需通过采购方委托的第三方单位评审,防腐防锈、抗风浪、抗老化、抗水解、抗紫外、环保适应性均满足25年使用要求。
2.2招标范围
广西右江鱼梁库区里拉沟水面光伏项目27MWp水面漂浮系统采购,包含但不限于:固定光伏组件或支架的浮筒、固定组串逆变器的支架浮筒、过道浮筒(含方阵到箱变间)、方阵内电缆桥架浮筒、固定组件及组串逆变器的铝合金支架、锚块和(或)锚桩、钢索设备、紧固件及安装配件。
2.3交货时间
以采购方通知时间为准(采购方或总包方提前25天提交供货计划),全部设备交货时间不超过2018年8月1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二年以上水面漂浮系统制造、供应和售后服务的经验,且投标的产品通过TUV或相关权威机构认证。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累计不低于20MWp的水面漂浮系统的供应业绩。
3.3财务能力
(1)实收资本:以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为准,不低于3000万元;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近三年累计流量净额为正值;
(3)营业收入:近两年平均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0万元。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①交通运输部、广西交通运输厅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通报期限内;
②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曾因实施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所属子公司项目中因质量、安全等原因而被业主约谈并处罚;
③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实施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所属子公司项目中存在违法分包情况;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含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回执,表明无行贿犯罪记录。
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所有未决诉讼的总额不得超过投标人净资产的10%。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
4.2投标人于2018年4月4日起至2018年4月13日止,每天9:00至12:00,15:00至17:00(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10:00,开标及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