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国家能源局在行业下游的三大主管部门中最后一个召开座谈会,是因为首先需要发改委价格司制定光伏电价水平、财政部制定补贴发放规模后才能进行实质性的探讨。
2019年1月5日,财政部召开了“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政策”座谈会,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及内蒙古、山东、江苏的地方政府,还有国家电网,以及四家企业和三家研究机构、协会参加了此次会议。正是在这次会议上,财政部提出了2019年给光伏新增规模提供30亿年度补贴规模(不含光伏扶贫)的说法。
随后两周,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先后召开了两次座谈会,就2019年光伏发电电价补贴进行了探讨,据悉,2019年2月13日,价格司就两次座谈会出具了一份新的文件,该文件与第二次座谈会各方基本达成共识的电价水平变化不大。
在上述动作完成后,国家能源局才能在各种边界条件确定后组织2019年光伏建设规模管理的方案制定。据悉,第一次座谈会将在2019年2月18日下午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