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下发的《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要求,南方能源监管局在与广东电网公司、清远供电局的座谈中,全面了解了电网企业近年来执行光伏发电价格政策、电费结算和补贴支付等情况。针对电网企业停止对集中式项目垫付国家补贴引发光伏发电企业投诉的问题,南方能源监管局要求广东电网公司及下属供电企业及时向光伏企业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引导光伏企业更好地理解并执行国家政策。在继续做好居民用户补贴垫付,及时足额转付国家补贴等方面,南方能源监管局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南方能源监管局还赴部分光伏发电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深入了解项目的生产经营状况及供电企业向项目支付电价补贴的情况,并听取了企业对进一步做好光伏发电政策执行情况监管的意见建议。
下一步,南方能源监管局将结合实际适时开展光伏发电规划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专项监管工作,及时纠正行业发展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国家政策落实到位,推动光伏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