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坝乡地处长江中下游北岸,热量丰富、阳光充足、年日照量有2000多个小时,是实施光伏扶贫理想地方。为打好脱贫攻坚巩固质量提升仗,该乡4座户均3KW的户户联建光伏电站及1个贫困村60KW村级光伏电站,5座光伏电站的运营管护工作,联结着235户贫困户脱贫增收及一个贫困村集体经济的发展。2017年6月,该乡5座电站均实现了并网发电并投入使用。
光伏:效益有保障
“在国家关于光伏扶贫电站收益保障的大前提下,乡里两种类型的光伏都有着各自的收益保障机制。”乡长石必健说。
一是户户联建电站按照电站实际上网发电量核算发电收益,按燃煤标杆电价0.38元/KW测算发电量收益,按0.6元/KW测算光伏补助收益,合并得出该电站年度发电效益;二是村级光伏电站与光伏企业签订联营合同,由村级提供建设场地,由光伏企业负责电站的建设、运营管理及每年支付贫困村5万元的光伏收益金。
截止当前,该乡各光伏站点收益金均如期按量兑现到位,分发到村到户,用于户脱贫村发展。
受益:分配有机制
2018年,该乡4座户户联建光伏电站收益金合计60.83万元,户均增收达2588.23元。
“贫困村光伏电站集体经济收益5万元,用于设立村级护林员、护边员、环卫工等公益性岗位9个,为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助推户脱贫。”听该乡扶贫干部说。同时,对于贫困村光伏收益金的使用,村里建立了相关的资金使用导向机制,对光伏效益金的使用实行动态管理,除用于公益性扶贫岗位外,还用于村内道路维修、环境卫生整治等公益事业,通过奖励现金、资助困难户等小型奖补扶贫,鼓励支持老弱病残贫困人员就地就近就业,让他们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得劳务收入,得到了乡亲们的青睐和赞誉。
得胜村尹屋组的特困供养户尹增前2018年底被聘为村里的光伏电站管护员,负责村里1200平米光伏电站的管理维护工作。尹老是一个独居老人,右腿患有轻微类风湿病,平日闲不住,在村内做点零工增加收入,为人十分热心。2019年4月,尹老将半年的管护员工资2800元在村组承包了8亩鱼塘用于养鱼,5月底获得国家产业发展奖补资金2000元,年底8亩鱼塘能为尹老带来1.5万元的收益。细算收入账,一年下来,尹老家收入能达3万余元。面对乡村干部,尹老总是笑着说:“都是国家政策好,让我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在帮扶人的谋划下,把钱用活,钱生钱,既锻炼了身体,又提高了生活质量。”
管护:群众得实惠
“光伏电站实际发电量不是一成不变的,受诸多因素制约,例如地基沉陷导致电板倾斜、光伏电板灰尘过厚、电板上方有遮挡物、线路老化、并网发电器故障等,有时同功率管护情况良好电站的发电量,是未落实管护工作电站发电量的2倍之上。”据业内人员介绍。
为此,该乡积极落实聘请电站管护员工作,按不超过光伏发电收益的5%提取管理费,用于电站用地、日常维护及管理、管护员工资等。一方面,能有效保障光伏电站高效运行,提高发电量,另一方面又能将光伏受益用于设立公益性岗位,提升贫困户家庭收入,加快他们脱贫。
2018年,该乡聘请4位贫困对象,作为村级光伏电站管护员,还为每个管护员购买了人身意外险,对他们进行光伏管护培训,签订了合同,当年户均增收4000元,全部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