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河北将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对各集中安置点实地勘察,摸清底数和建设条件,确定建设规模;10月底前,以县为单元落实项目资金等各项建设条件,并编制完成项目建设方案;2019年11月-2020年3月底,组织开展项目建设;2020年1月起建成项目并网发电,3月底前全部投产发电。
在建设规模方面,方案指出,一家一户建设的项目规模按户均5千瓦左右配置,最大不超过7千瓦。政府统一组织建设的,参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管理模式,项目建设规模按房顶实际面积配置。|
在发电收益分配方面,方案指出,在集中安置点整村或成方连片建设的(总规模大于200千瓦),由县政府统筹整合涉农、东西协作、定点帮扶和社会捐赠等资金统一进行建设。产权及发电收益归当地政府或村集体所有。发电收益扣除必要运行维护费用及搬迁安置户房屋租赁费用后,全部归当地政府或村集体,按照差额化原则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鼓励贫困户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得劳务收入。在一家一户(非楼房)建档立卡贫困户屋顶或院落空地建设的,可用政府扶贫资金作为项目本金,不足部分可采取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等渠道筹措。产权及发电收益全部归建档立卡贫困户所有。
在电价政策方面,方案指出,以自然人名义备案建设的项目,在国家确定的当年年度补贴额度内先建先得,享受户用光伏国家电价补贴;以非自然人名义备案建设的项目,参与国家补贴竞价或按照平价光伏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