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交通广播922采访了秀洲区发改局产业能源科科长王建君。
王科长给出了这样的答复:
2016年1月,嘉兴市太阳能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嘉兴市本级家庭屋顶光伏电站补贴政策意见》,根据意见,听众房先生家的光伏电站是2017年6月22日安装并网的,业主自投建的屋顶光伏电站,电量补贴是每千瓦时0.15元,连补三年;如果不是自建,每千瓦时补0.1元,也是补三年。
按文件规定,补贴发放流程是这样的,要先由所属乡镇统计用户发电量,再将统计数据审核通过后报到区光伏办,然后再由区光伏办审核通过后上报到嘉兴市。电量数据没有问题后,市财政向区财政下拨补贴款,区财政再将补贴款下拨到各个乡镇。
由于房先生所在秀洲区新塍镇有900多户安装了光伏,获得补贴,户数比较多,所以,补贴下发到每户业主手中需要一定时间。
根据跟踪采访,房先生获得的补贴637元,在今年12月11日打到其个人账户内。
嘉兴市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