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提的是,十三五期间90%以上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贴资金来源尚未落实,截至2018年底累计补贴资金缺口达2331亿元,报告中提到的补贴资金缺口问题,成为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代表讨论的焦点。
可再生能源法距上一次修改已有10年,如何再进行完善,也成为分组审议过程中讨论最多的内容之一。
针对累计2331亿元的补贴资金缺口,窦树华委员建议,加快研究解决补贴资金不足、发放不及时的问题。
“执法检查中各地反映最强烈的就是可再生能源的补贴资金来源不足、发放不及时,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窦树华建议有关部门开拓思路,抓紧研究解决补贴缺口的办法,增加资金收入,缩小补贴缺口,逐步实现收支平衡。
2006年1月1日,可再生能源法正式实施,2009年修改后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于2010年4月1日起实施。
报告中建议,根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能源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针对当前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形势、新问题,建议适时启动可再生能源法修改。
全国人大代表杨蓉建议,在法律修改过程中要针对依法规划的问题进行调研。比如可再生能源法第九条提到编制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进行科学论证。
而王毅委员认为,这个政策不仅是针对太阳能光伏、风电等单一的技术,必须要把这些技术跟智能电网、储能技术、分布式能源系统、多能互补以及终端的智能化相结合,变成“一揽子”的系统政策,才能更有力地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使国家未来的能源转型和相关产业技术革命以及未来可持续发展走在正确的轨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