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法官发布,隆基股份(25.280,1.40, 5.86%)产品不侵犯Hanwha Q CELLS(以下简称“韩华”)专利权。
具体事态发展回顾如下:
2019年3月,韩华在美国和德国分别向隆基股份、晶科能源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指控晶科能源、隆基乐叶在美国,晶科能源等企业在德国非法进口并销售侵犯韩华钝化工艺专利的太阳能(3.290, 0.05, 1.54%)电池和组件。
2019年3月7日,针对2019年3月5日有关媒体发表的题为《韩华Q-CELLS起诉晶科隆基和REC,侵犯钝化技术专利》(以下简称“韩华诉讼案件”)等文章,隆基绿能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时披露了《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对涉及的专利内容、公司采用的技术方法以及对公司的影响等情况进行了公告。
对此,隆基股份作出回应称,其一,韩华诉讼使用的专利是通过从其他研究机构经多次转移购买所得,其专利权与其他公司共有。同时,该专利权稳定性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其二,从技术上看,目前公司产品与涉案专利采用的技术方法并不一致(专利采用的是ALD技术,公司采用的是PECVD技术);其三,目前无证据表明公司产品侵犯任何专利权。
2019年3月8日,隆基股份收到上述事项的专利权诉讼请求书及传票并及时披露了《关于韩华起诉公司专利权的进展公告》。
2020年4月9日,隆基股份及相关中介机构就《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3156号)中所列的韩华诉讼案件相关问题做出了回复。
据了解,韩华Q CELLS是韩国韩华集团旗下的全球太阳能整体解决方案企业,产品涉及电池和组件,提供涵盖整个太阳能业务的解决方案。晶科能源、隆基股份、韩华在全球光伏行业的竞争中都处于第一集团。
隆基股份表示,长期以来,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尊重知识产权,目前公司的专利申请数量已超过1000件,包括PERC电池技术在内的许多光伏发电关键技术领域已实现全球领先。
现就韩华诉讼案件披露进展如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法官发布“韩华诉隆基产品侵犯其美国专利权(专利号:US9893215号)”337调查初裁结果:初裁公司产品不侵犯韩华专利权。
针对公司最新进展,4月13日,隆基股份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从4月份公司开始已批量生产和供应掺镓硅片产品。
隆基官网用红色字体标注显示:隆基已取得掺镓专利授权、P型产品(掺硼和掺镓)同价。
3月25日,隆基股份与日本信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正式签署全球、非排他性、包含交叉许可模式的专利许可协议。使用掺镓技术相关专利的隆基产品将在全球范围内受到保护,免于被诉。具体协议条款属于保密内容。使用他人知识产权并支付合理的费用,对于促进创新、推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至关重要。
隆基支付掺镓单晶专利技术使用费,同时宣布掺硼和掺镓单晶硅片同价,这说明了在P型技术方面,隆基更看好掺镓单晶技术。随着本次掺镓专利许可的获得,将让隆基在控制光伏产品衰减方面获得进一步突破,同时更好的为行业提供低衰减产品解决方案。
隆基单晶PERC产品也将在未来实际应用中凸显更高性价比,具备更大的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将更好地推动PERC技术产业化水平的更加稳定与高效,助推整个产业的技术进步与成本下降。
业内认为,由于掺镓单晶可有效降低初始光致衰减(LID),提高组件发电效率,在硅片价格一样的前提下,掺镓单晶未来或将成为市场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