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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需要金融支持能源企业事宜的函

核心提示:宁夏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需要金融支持能源企业事宜的函
   五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相关企业: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商请提供企业名单的函》(行便函〔2020〕60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决策部署,配合抓好我区稳企业保就业保能源安全任务利落地,提升金融支持政策传导效率,请五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依据企业筛选标准(见附件1),提供在本地区需要金融支持的能源企业名单(见附件2)。
  
  请五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做好企业筛查工作,避免将严重失信、经营异常(已处于停业、破产、吊注销等非正常经营状态、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执行人名单、涉及重大诉讼、涉嫌或已出现重大违法违规等疫情发生前已无法正常经营的企业,或2019年企业净利润或经营现金流为负,或营业收入大幅下降)、贷款违约的失信企业及僵尸企业纳入名单。
  
  请五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于6月5日下班前反馈我委,后续还需金融支持的能源企业可继续申报,我委将积极向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推送。
  
  联系人:王思超 联系电话:8301962(传真)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0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企业筛选标准
  
  企业优先序原则
  
  1、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程度严重的能源企业
  
  2、加强支持对当地就业、产业竞争力、技术创新等经济贡献高的能源企业;
  
  3、侧重支持融资需求紧迫程度高的企业;
  
  4、在疫情发生前经营正常、无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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