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本项目总安装容量14.56MWp,由宁海电厂投资建设,设计寿命25年。本项目采用分块发电、就地升压、集中并网的方案,本项目共设6个光伏发电单元。闲置场地及灰坝安装光伏组件12127.6kW,设5个约2.4MW光伏发电单元(其中储能装置上部需架空安装光伏,面积约6000m2,最低架空高度约3.5米),每个光伏发电单元设1台10kV/2000kVA升压变。厂前区屋面光伏约0.96MW,新建光伏车棚约1.5MW(含旧车棚拆除),厂前区屋面及车棚设1个光伏发电单元,每个光伏发电单元设1台10kV/2000kVA升压变。6台就地升压变分为2回10kV集电线路,接入10kV预制舱配电装置进行汇流。根据光伏电站的规模、地区电网现状,以2回10KV电缆接入与110kV强蛟变。最终接入系统设计以电网审查意见为准。投标方负责本项目送出线路与电网公司接口分界点的所有设计、设备材料、施工、验收、政策处理、配合等有关工作并承担所有费用。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为光伏电站EPC,以总价包干的方式完成从光伏组件至正常并网发电的全部工程设计、设计联络、政策协调、后台监控、项目评审、设备监造、设备材料采购供应、设备安装、建筑结构、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项目管理、培训、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生产(包括电网建设分摊,主要包括本项目的接入系统协调、本项目的送出线路工程(电缆、通信光缆及地埋通道等)、送出线路工程的政策协调也属于投标人的承包范围)、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主要为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建设期整个项目保险(包括建筑、安装、设备、投标人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