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部署做好今冬明春电力和煤炭等供应,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经济平稳运行;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草案)》。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国际市场能源价格大幅上涨,国内电力、煤炭供需持续偏紧,多种因素导致近期一些地方出现拉闸限电,给正常经济运行和居民生活带来影响。有关方面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能源供应保障。
针对今冬明春电力、煤炭供求压力依然较大的情况,会议强调,保障能源安全、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是“六保”的重要内容,要发挥好煤电油气运保障机制作用,有效运用市场化手段和改革措施,保证电力和煤炭等供应。一要坚持民生优先,保障群众生活和冬季取暖用能,特别要确保东北地区冬季用煤用电。二要在保障安全生产前提下,推动有潜力的煤矿释放产能,加快已核准且基本建成的露天煤矿投产达产。交通运输部门要优先保障煤炭运输。三要支持煤电企业增加电力供应。针对煤电企业困难,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政策,引导金融机构保障合理融资需求。四要改革完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推动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在稳定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电价前提下,将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由分别不超过10%、15%,调整为原则上均不超过20%,加强分类调节,对高耗能行业由市场交易形成价格,不受上浮20%限制。鼓励地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五要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做好煤、气、油储备。六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完善地方能耗双控机制,推动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在一定时间内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会议要求,要压实各方能源保供和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统筹兼顾。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有序用电管理,纠正有的地方一刀切停产限产或运动式减碳,反对不作为、乱作为。产煤省和重点煤企要按要求增产增供。中央发电企业火电机组要应发尽发。电网企业要强化运行调度和安全管理。对不落实保供责任的要严肃追责。
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