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既包括集中式光伏电站,也包括分布式光伏电站。在今年的4月,相关部门对央企的核查中发现,在电站的收购中,存在着大量的利益输送问题,所有的费用都在收购费用中产出。那现在是不是央企的项目就不能做了呢?答案是否定的,有两种模式:第一、与央企成立合资公司,共同进行光伏项目的开发;现在有很多牛X的老板纷纷与央企成立了合资公司,在各地攻城略地;第二、就是直接以央企的名义进行开发建设,最后运作成为EPC的总包单位。
看看上面三个合资公司,股权比例从70%,50%,还有5%,您有思路了吗?
另外,有消息称,部分央企集团通知要求停止直接收购新能源项目路条。在近日进行的补贴项目核查中,路条买卖被作为一票否决,部分存量带补贴项目由于涉嫌路条买卖被取消补贴资格,且需要投资企业回缴已经发放的补贴资金,致使不少参与补贴项目收购的企业深陷其中,极大的打击了央企直接收购项目的积极性,也间接导致了央企在项目收购方面的收紧。
所谓“光伏路条”,是对政府部门将光伏开发项目予以备案并列入建设规划的批文的一种俗称。由于光伏项目开发权,尤其是大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权目前是一种稀缺资源,于是企业在获取“路条”时是存在竞争的。严格执行备案制,对其中涉嫌倒买倒卖项目备案文件和相关利益的企业进行严厉打击,不仅是对“路条贩子”的打击,也是实现国内光伏企业良性竞争的有效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