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如下:
各乡镇、街道,抚宁经济开发区:
为服务和保障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促进我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安全、有序和高质量发展,依据河北省能源局印发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指导规范(试行)》通知要求,以及5月6日区委、区政府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研讨会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目前我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处于无序发展状态,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和资源浪费现象。为确保我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统一规划、有序实施,消除安全隐患,请你单位立即全面清理与各企业,投资方签订的光伏开发建设协议,并暂停推进。待区委、区政府出台实施意见后依程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