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就哈密北10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发布招标公告。
项目地点为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乡东北五日劲风戈壁荒滩内。场址距哈密市约170km,位于巴里坤三塘湖镇东部方向约60km。本项目拟建设10万kW光热发电示范项目,总装机容量10万kW。
公告显示,该工程计划工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4月项目计划开工(动力岛第一罐混凝土),2024年9月机组投产,计划建设期18个月(含调试)。
本次招标范围为10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范围包括:
1. 10万千瓦光热电站的勘察、设计、物资(指设备、零件、部件、工具、材料等全部货物的总称)采购供应、熔盐供货及一次填充、设备监造、设备的保管及运输、工程实施全面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期和投资控制)、建筑、安装、施工辅助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设备单体调试、分部试运、整套试运、培训、技术服务、单项验收;配合性能试验、工程达标创优、并网手续办理、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水保、消防、职业卫生、安全设施、质监、电网、档案等)、系统试运行(240h);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EPC总承包工作。
2. 负责第三方质量监督、相关工程专项验收、启动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全部验收工作。
3. 配合办理与本项目相关的前期手续。
4. 配合各项生产准备工作。
投标资质方面,投标人需满足以下主要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及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至少1个50MW及以上光热项目EPC总承包并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且本次投标方案拟采用的聚光集热系统应是唯一确定的技术方案(以聚光集热系统集成商作为区分)并至少在1个50MW及以上光热项目得到应用并已成功投运1年以上。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业绩的复印件(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等),否则其投标业绩将被视为无效。
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为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具有安全B证,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担任过至少一个50MW级及以上光热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的项目经理。
4.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具有高级职称且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担任过至少1个50MW及以上光热项目设计负责人经历。
5. 安全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具有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
6. 主要管理人员需为投标人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文件)。
同时,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6日17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暂定2022年11月21日10时(北京时间)【具体以提前书面截开标通知为准】。
该项目场址区域位于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乡东北五日劲风戈壁荒滩内,拟建设900MW光伏+100MW光热发电示范项目。根据自治区电网电网情况,在场址区配套建设2座220kV升压汇集站,其中,90万千瓦光伏电站及光热电站均采用35kV一级升压至220kV升压汇集站,10万光热电站通过1回110kV线路接至220kV升压汇集站,每站通过220kV电压等级接入系统。
该项目是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标志性项目之一,具有“光热互补,配备储能系统”的特点。在此之前,中国电建西北院已中标国家电投哈密北1GW光伏光热项目可研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