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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建光伏把水放干”遭群众投诉!官方回应来了

日前,广西融安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报送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第四批编号D2LZ202310130004) 调查处理情况的函》。

调查涵表示,经现场调查核实,群众信访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

经核查,群众所反映的水库为融安县树立水库,位于融安县大良镇龙山村龙杏屯北面。该水库为小(二)型水库,集雨面积1.6平方千米,总库容63.9万立方米,有效库容33万立方米,属融安县大良镇人民政府管理水库,主要用于防洪、灌溉,不作为群众生活饮用水水源。

该水库自2021年8月,经自治区能源局同意,在水库内建设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业主单位为广西玉柴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设计方案,拟布设6个光伏方阵,建设90台196千瓦逆变器和1530个光伏组串,装机容量19.8288兆瓦。因具体施工条件受限,调整为5个光伏方阵,方阵编号9—13号,63台225千瓦逆变器,1197个光伏组串。目前已经完成8.9兆瓦光伏项目建设内容,其中11-13号方阵基本完成,9-10号方阵刚进场未完成建设。已完成34台逆变器安装工作,完成646个光伏组串安装。

经核实,此前分别于2023年3月16日、4月14日和6月8日收到柳州市市长热线反映“融安县安装光伏电站,将水库内存水放干,导致无生活用水”“在村民水源地以及农田上建光伏电站”“村里水库被光伏发电项目破坏无法蓄水,至今无水灌溉农田”“电站搭建导致没有水用,靠下雨天才有水用”等问题。

经大良镇人民政府核实,分别于2023年3月16日、4月18日、6月12日和6月14日反馈核查情况,村民反映水库为融安县大良镇龙山村树立水库,非“鱼塘”。该水库为小(二)型水库,经确权属国有资产,且有确权证书。树立水库主要功能为防洪、灌溉,不作为村民生活用水,龙山村龙杏屯村民生活用水水源另有山冲闷水,少部分村民打井取水,不存在无生活用水情况。项目建设施工采取围堰施工,未将水库水外抽,不影响水库正常蓄水功能,不涉及占用农田,未影响春耕生产和农业灌溉。

原文如下:

关于报送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第四批编号D2LZ202310130004) 调查处理情况的函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柳州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转来《关于认真办理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线索(第四批)的通知》(柳环督信〔2023〕16号)编号D2LZ202310130004反映的关于“融安县大良镇龙山村龙杏屯村民反映水库被当地政府用石头、泥土回填,建设光伏电站,500多个名村民的生活用水、农田灌溉受影响,希望恢复水库原状。”的信访举报线索已收悉。我县高度重视,于10月16日,指派县水利局,协调县发展和改革局、融安生态环境局、大良镇等部门有关同志到现场进行调处。现将处理情况报送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核查,群众所反映的水库为融安县树立水库,位于融安县大良镇龙山村龙杏屯北面。该水库为小(二)型水库,集雨面积1.6平方千米,总库容63.9万立方米,有效库容33万立方米,属融安县大良镇人民政府管理水库,主要用于防洪、灌溉,不作为群众生活饮用水水源。

该水库自2021年8月,经自治区能源局同意,在水库内建设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业主单位为广西玉柴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设计方案,拟布设6个光伏方阵,建设90台196千瓦逆变器和1530个光伏组串,装机容量19.8288兆瓦。因具体施工条件受限,调整为5个光伏方阵,方阵编号9—13号,63台225千瓦逆变器,1197个光伏组串。目前已经完成8.9兆瓦光伏项目建设内容,其中11-13号方阵基本完成,9-10号方阵刚进场未完成建设。已完成34台逆变器安装工作,完成646个光伏组串安装。

(一)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

1.2021年8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印发《2021年保障性并网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桂新能〔2021〕14号),将柳州融安潭头乡光伏发电项目列入广西2021年保障性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项目清单,其中包括树立水库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2.2021年11月15日,获得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同意项目用地意见、备案意见。

3.2022年1月21日,业主单位广西融安玉柴新能源有限公司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平台进行项目备案,备案项目代码:2201-45000-04-01-668948。

4.2022年4月13日,柳州融安潭头乡光伏发电项目获得融安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柳州融安县潭头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融审批环字〔2022〕2号)。

5.2022年6月29日,该项目获得融安县水利局《关于对<柳州融安潭头乡光伏发电项目(树立水库片区)防洪评价报告>等共4个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融水利函〔2022〕20号)。

6.2022年7月13日,该项目获得融安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柳州融安潭头乡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水行政许可的函》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水行政许可决定书》(融审批准字〔2022〕42号)。

7.2023年8月28日,该项目项目获得柳州市行政审批局《柳州融安潭头乡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柳审批水保〔2023〕8号)。

(二)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根据《柳州融安潭头乡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光伏发电区施工工艺流程为“开挖电缆沟,铺设电缆——光伏阵列支架搭建——光伏组建及配套设备安装——电缆连接——调试运营”,其中前两项工艺环节产生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及生态影响,第三项工艺环节产生固体废物,后两项不产生污染物。

(三)相关投诉情况

经核实,此前分别于2023年3月16日、4月14日和6月8日收到柳州市市长热线反映“融安县安装光伏电站,将水库内存水放干,导致无生活用水”“在村民水源地以及农田上建光伏电站”“村里水库被光伏发电项目破坏无法蓄水,至今无水灌溉农田”“电站搭建导致没有水用,靠下雨天才有水用”等问题。

经大良镇人民政府核实,分别于2023年3月16日、4月18日、6月12日和6月14日反馈核查情况,村民反映水库为融安县大良镇龙山村树立水库,非“鱼塘”。该水库为小(二)型水库,经确权属国有资产,且有确权证书。树立水库主要功能为防洪、灌溉,不作为村民生活用水,龙山村龙杏屯村民生活用水水源另有山冲闷水,少部分村民打井取水,不存在无生活用水情况。项目建设施工采取围堰施工,未将水库水外抽,不影响水库正常蓄水功能,不涉及占用农田,未影响春耕生产和农业灌溉。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现场调查核实,群众信访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具体调查情况如下:

(一)项目建设所在水库是否存在被石头、泥土回填现象的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实,广西融安玉柴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树立水库建设光伏电站项目施工过程中,编制有树立片区土石方围堰施工方案,根据方案采取围堰施工,具体施工工艺流程为“现场勘察——材料准备——测量放样——水下部分填筑堰体(抛石挤淤)——水上部分填筑堰体(毛石分层压实)——分层集配碎石面压实——防渗面施工(翻运黏土填筑防渗漏)——拆除围堰(土石方外运)”。经现场检查发现,施工方在树立水库中铺设三条施工围堰,由于当地村民通过石门干渠持续向水库补水,目前三条围堰均处于淹没状态,通过无人机航拍,可见水下围堰痕迹。经核实,建设施工围堰属临时性工程,不属于永久性工程,工程施工结束后,按施工方案拆除围堰,清运土石方,不会对树立水库的主要功能造成影响。

(二)项目建设是否影响村民饮水的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树立水库主要功能为防洪、灌溉,不作为村民生活用水。检查人员同时核查大良镇龙山村龙杏屯生活用水水源点,该水源点位于龙杏屯南面约550米的山冲槽,属山冲闷水(地下水),水源点建有页岩砖砌水井,井深约4米,通过引水管引水至村中水池,再通过水池输水到各家各户。现场查看时,水源地水井内水位接近井口,水源充足。另有部分村民通过打井取水,未发现影响村民生活用水的情形。

(三)项目建设是否影响农田灌溉的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树立水库水位处于死水位以上,属于正常水位。水库周边有水田、旱地及林地,水田主要种植水稻、马蹄,旱地主要种植甘蔗、蔬菜等农作物。水库西侧有水塘,水塘未出现干枯现象。龙杏屯南面有石门水库干渠,干渠水流明显,作为树立水库补充水源,可用于农田灌溉。经工作人员到水库下游农田查看,未发现影响农田灌溉的情形。

三、处理情况

经现场核实,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同时,要求业主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文明施工,在施工结束后,拆除土石围堰,清运土石方。

四、下一步计划

加强项目建设施工管理,在施工结束后,督促业主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拆除围堰,清理土石方。

融安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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