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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明确!推广光伏治沙新模式

核心提示:下一步,要在核心攻坚区抓好一批标志性的联防联治示范项目,组织央企实施好浑善达克—科尔沁沙地南缘治理项目,推广光伏治沙、以路治沙等新模式。
11月5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关志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防沙治沙工作情况。
 
报告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防沙治沙工作理念更加科学,顶层设计更加完善,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政策支持更加有力,53%的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有效治理,沙化土地面积净减少6500万亩,成功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防沙治沙道路。
 
坚持治沙和致富相结合,沙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报告指出,探索推广“板上发电、板下种植”光伏治沙新模式,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光伏长城”等项目显著提升了防沙治沙综合效益。
 
报告提出,下一步,要在核心攻坚区抓好一批标志性的联防联治示范项目,组织央企实施好浑善达克—科尔沁沙地南缘治理项目,推广光伏治沙、以路治沙等新模式。
 
全文如下:

国务院关于防沙治沙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4年11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关志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防沙治沙工作情况,请审议。
 
我国沙化土地面积25.32亿亩,占国土面积的17.58%,是世界上土地沙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防沙治沙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战略高度,对防沙治沙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2023年6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巴彦淖尔主持召开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发出了打好“三北”工程歼灭战、攻坚战、阻击战,努力创造新时代中国防沙治沙新奇迹的动员令,标志着我国防沙治沙工作进入了新阶段。李强总理多次作出批示,对实施“三北”工程、利用微咸水治沙等提出明确要求。
 
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分关心防沙治沙工作,委员长和各位副委员长多次带队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组织相关专门委员会通过立法修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报告、交办代表建议等方式,持续加强法治建设和工作监督,为做好防沙治沙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主要工作情况
 
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经过接续奋斗、不懈努力,我国防沙治沙工作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指引下,防沙治沙工作理念更加科学,顶层设计更加完善,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政策支持更加有力,53%的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有效治理,沙化土地面积净减少6500万亩,呈现出“整体好转、改善加速”的良好态势,在全球率先实现了土地退化“零增长”、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双缩减”,成功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防沙治沙道路,成为全球增绿贡献最大的国家和防沙治沙国际典范。
 
(一)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谋划新时代防沙治沙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等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防沙治沙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谋划推进防沙治沙工作。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出台关于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的意见,编制实施全国防沙治沙规划、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对防沙治沙工作作出科学安排和周密部署,形成日臻完善的工作体系,防沙治沙工作实现了由行业部门推动向各方合力攻坚、单一治理向系统治理、分散治理向联防联治、注重数量向数量质量并重、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根本性转变。
 
(二)依法推进防沙治沙,基本形成系统完备高效的法治体系。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力推动下,我国构建起以防沙治沙法、森林法、草原法、湿地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法律为基础的防沙治沙法治体系,13个沙化重点省份出台防沙治沙条例或实施办法。不断加大普法、执法力度,防沙治沙法律制度规定和法律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依法压实各地各部门防沙治沙目标责任,完善考核评价指标和督查制度,规定沙化土地所在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防沙治沙情况。发挥林长制引领作用,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中期考核。中央加大防沙治沙投入力度,实行区域差异化投资政策,各地出台财政资金投入、信贷支持和税收优惠等政策。
 
(三)组织实施“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沙区生态状况明显改善。持续组织实施“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沙化土地封禁保护修复等一批重点工程,科学保护沙化土地5.38亿亩,有效治理沙化土地1.18亿亩,“三北”工程区森林覆盖率由12.41%提高到13.84%,61%的水土流失面积得到有效控制,黄河流域植被覆盖“绿线”向西移动300公里。近10年北方地区春季严重沙尘天气次数明显减少。习近平总书记发出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动员令以来,国务院建立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制定“1+N+X”工作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印发《三北工程六期规划》、《关于财政支持“三北”工程建设的意见》,水利部积极保障林草生态用水。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行动、协同攻坚,全力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科尔沁和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等三大标志性战役,掀起了集中会战、鏖战沙海的新高潮。截至目前,实施重点项目287个,安排中央投资320亿元,完成各类综合治理任务超4000万亩。
 
(四)强化科技创新,科学治沙水平不断提升。成立三北工程研究院,实施“三北工程攻坚战关键技术研发”揭榜挂帅项目。坚持以水定绿,通过“开源节流”缓解生态用水不足,积极落实生态用水指标,统筹利用再生水、微咸水、矿坑水等非常规用水,新疆、甘肃、内蒙古等干旱区广泛推广应用滴灌节水造林技术,较传统的浇灌节约用水近70%。选用推广耐干旱、耐瘠薄、抗风沙的树种草种,科学配置林草植被。组织发布苗木供需分析报告,公布林草良种推荐目录,在“三北”工程区布局建设一批保障性苗圃。建立了26个荒漠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站和13个沙尘暴地面监测站,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监测。科学推广宁夏中卫沙坡头、甘肃民勤、内蒙古磴口、新疆柯柯牙、河北塞罕坝等治理模式。加快防沙治沙机械化、智能化发展,压沙固沙机械、灌木平茬机械、无人机飞播等得到广泛应用。
 
(五)坚持治沙和致富相结合,沙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各地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利用沙区独特资源,适度发展中药材、优质牧草、经济林果、沙漠旅游等产业,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实现生态改善和经济发展相得益彰。黄土高原、燕山山地、新疆绿洲等地形成了一批林果、瓜果、木本油料等生产基地,年产干鲜果品4800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25%,重点地区林果收入占农民纯收入一半以上。新疆阿克苏地区探索“以林养林”模式,培育出驰名全国的“冰糖心”苹果;内蒙古阿拉善盟打造肉苁蓉、白刺锁阳、黑果枸杞“三个百万亩”林沙产业基地,全盟近七成牧户通过参与沙产业实现人均年收入3万元到5万元;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大力发展沙漠旅游业,“含绿量”和“含金量”同步提升。探索推广“板上发电、板下种植”光伏治沙新模式,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光伏长城”等项目显著提升了防沙治沙综合效益。沙区生态环境不断好转,有效保护了耕地,提升了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华北东北等粮食主产区基本建成带片网相结合的农田林网,保护了4.5亿亩农田。
 
(六)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铸就了伟大的治沙精神。在党的领导下,沙区干部群众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植绿护绿的传统美德,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投身防沙治沙事业,创造了荒漠变绿洲、荒原变林海的生态奇迹,涌现出河北塞罕坝、山西右玉、内蒙古库布其、甘肃古浪八步沙、新疆柯柯牙等治沙先进典型和王有德、石光银、牛玉琴、石述柱、殷玉珍、八步沙“六老汉”三代人等治沙英雄群体,孕育了“艰苦奋斗、无私奉献、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的“三北精神”和“牢记使命、艰苦创业、绿色发展”的塞罕坝精神,塞罕坝精神成为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组成部分,为新时代防沙治沙提供了不竭的精神动力。
 
(七)广泛开展国际合作,持续贡献防沙治沙中国方案。认真履行《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责任义务,成立履约办公室,成功举办《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荒漠化防治,成立中阿、中蒙荒漠化防治中心,推进南南合作。将荒漠化防治作为中非合作论坛、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中日韩合作机制、东北亚环境合作机制等的重点内容之一,同蒙古国、韩国、俄罗斯建立东北亚防治荒漠化、土地退化和干旱网络。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秘书处两次授予我国“防治荒漠化杰出贡献奖”,称赞“世界荒漠化防治看中国”。巴丹吉林沙漠—沙山湖泊群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防沙治沙是世界性生态治理难题,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反复性。我国沙化土地面积大、程度重,防沙治沙形势严峻、任重道远。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下大力气逐步解决。
 
(一)防沙治沙任务依然艰巨。我国现有可治理沙化土地面积7.09亿亩,其中,尚未治理的有3.33亿亩,主要分布在“三北”地区,都是难啃的“硬骨头”。部分防护林存在树种单一、老化退化问题,巩固成果任务较重。
 
(二)落实系统观念有差距。在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过程中,自然生态系统各要素间仍然存在割裂保护、单向修复等问题,没有完全打破“种树的只管种树、治水的只管治水、护田的单纯护田”局面。省际联防联治项目距实现预期目标还有差距,落实见效还需要解决很多问题。
 
(三)政策机制有待完善。防沙治沙法公布已有20多年,一些条款尚需修改完善。林草项目季节性强,涉及用地、用水、用钱等多要素,在项目批复、计划下达、招投标、施工、验收等方面,政策协同性不够。沙区地方政府大多财力较弱,地方投入能力不足。部分地区农牧民承担禁牧和草畜平衡责任与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发放结合不紧密。
 
(四)支撑能力有待提升。在干旱半干旱区水循环与林草植被配置、典型地区荒漠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北方7大强风蚀区联防联治、盐渍化和冻融荒漠化土地保护修复,以及气候变化、极端事件与土地沙化相关性等方面,基础研究相对滞后。高校防沙治沙专业和基层的治沙专业研究机构多被撤销或合并,专业技术人才流失严重。基层林草部门技术人员不足,行政执法力量薄弱,监管能力不够强。“三北”地区国有林场普遍存在思想保守、管理粗放、设施老化、缺乏活力等问题。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当前,防沙治沙工作正处于滚石上山、攻坚克难的关键期。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着力抓好六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坚决打好“三北”工程歼灭战、攻坚战、阻击战。把全力打好三大标志性战役作为重中之重,以重点项目为抓手,全面推行全过程项目化闭环管理,确保治一片成一片。结合稻草、麦秆、种苗等供应能力,合理确定年度治沙任务。科学编制项目作业设计,精准确定图斑地块、树种草种及技术措施。加强保障性苗圃和草种生产基地建设,严把种苗和工程固沙材料关。在核心攻坚区抓好一批标志性的联防联治示范项目,组织央企实施好浑善达克—科尔沁沙地南缘治理项目,推广光伏治沙、以路治沙等新模式。
 
(二)全面加强依法治沙。积极推动防沙治沙法修订工作,将防沙治沙纳入正在编纂的生态环境法典,制订“三北”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和“三北”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提高基层执法和监管力量,常态化组织开展毁林毁草等违法行为打击行动。深入宣传防沙治沙法,强化执法检查,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充分发挥林长制作用,压实防沙治沙主体责任。
 
(三)持续推进科学治沙。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沙则沙、宜荒则荒,科学开展老化退化防护林修复。坚持以水定绿,合理配置乔灌草,大力发展节水林草,适当增加林草生态用水。继续组织实施关键技术研发揭榜挂帅项目,研发推广新型装备技术。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监测、生态气象服务、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以及沙尘暴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践行大食物观,因地制宜发展木本油料、林下经济、特色林果等林草产业。
 
(四)健全完善政策机制。创新项目招标采购机制,支持符合条件、有治沙经验的企业或国有林场参与定向招标。坚持“谁建设、谁管护、谁受益”原则,鼓励农牧民以承包、租赁、入股等方式参与防沙治沙,探索“以奖代补”、“以工代赈”做法和项目后期管护长效机制。健全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荒漠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鼓励企业、公益基金等参与防沙治沙。巩固延续生态护林员政策,创新国有林场绩效激励机制。
 
(五)主动讲好中国故事。大力传承弘扬“三北精神”、塞罕坝精神、右玉精神、柯柯牙精神,加大先进典型和英雄模范选树力度,以榜样力量激励人、鼓舞人。持续开展“6·17”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主题宣传、“我为三北种棵树”等专项行动。着力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统筹内宣外宣、网上网下、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全面展示防沙治沙科学理念、先进做法和治理成果,向世界讲好防沙治沙中国故事。
 
(六)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履行《公约》,筹备办好《公约》第十六次缔约方大会“中国馆”活动,支持二十国集团全球土地倡议等。加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荒漠化防治,建设好中阿、中蒙荒漠化防治中心,为共同应对沙尘危害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发挥库布其国际沙漠论坛品牌效应,积极分享“三北”工程等防沙治沙经验。
 
防沙治沙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埋头苦干、狠抓落实,努力创造新时代中国防沙治沙新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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