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从哪来?无论是对于贫困户还是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这都是光伏扶贫项目相关方最为关注的问题。早在2013年,金寨就第一个吃起了螃蟹。“最初,我们建了一个15万千瓦的地面电站,运行以后,县里觉得电站一次建成,发电收入可以持续20多年,这完全可以用于扶贫。”金寨县发改委主任李成松告诉记者,金寨县依托地面电站的建设基础同企业进行合作,“当时主管领导的想法很简单,企业出一点钱,政府筹一点钱,老百姓自己再拿一点钱,每户建一个3-5千瓦的小电站,每年收益也有三四千元。”
有了这样的初步想法,金寨县综合考虑光照条件、筹资能力和贫困户安装条件等因素,最终设计确定户用光伏电站装机容量为3千瓦,并在全县挑选出8户人家作为试点。这便成了光伏扶贫最早的雏形。
但欲速往往不达。在一份份扶贫电站建设要“加快推进”的通知中,对工程质量也都做出了相应要求:要“高标准完成”,要“提进度、保质量”。政策制定方也在平衡着“快”与“好”的微妙关系。扶贫电站能够成为精品工程固然令人欣慰,然而,如果为了“赶时间”,强行“超车”,工程质量下降的风险又该如何控制?“加快建设”有文件,“保证质量”谁督责?若治愈赶工期导致的工程质量“后遗症”,需花费大量物力财力,那抢来的高电价是否得不偿失?
诚然,电价下调的背后是行业快速发展带来的成本降低。经过多年发展,无论是装机容量还是以光伏组件、逆变器等设备规模来衡量,我国光伏行业都已经跃居世界首位。“十二五”期间,我国光伏电站系统成本已降至约7元/瓦,光伏发电成本总体降幅超过60%。市场活跃,成本下行,电价走低,本是幸事。
但同时,光伏扶贫的特殊使命和公益属性却不容忽视。与资本的蜂拥而入相比,支撑扶贫电站平稳上马的是政府扶贫资金;与多元资产在握的业主相比,扶贫电站多归属于还在贫困线边缘挣扎的村集体和贫困户。作为十大精准扶贫工程之一的光伏扶贫,背负的是“十三五”期间16个省、471个县、约3.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200万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年3000元/户的增收任务。
脱贫攻坚该不该有“绿色通道”?扶贫电站能否有个“地板价”?消灭贫困的公益事业与追逐利益的商业行为能否“区别对待”?
事实上,目前在电站指标下达的过程中已经为光伏扶贫电站划定了“特区”,即一般商业性电站不得占用扶贫电站的建设指标。既然“身份甄别”工作已在推进,电价政策“因人而异”的基础已经建立。在财政资金可负担的范围内,扶贫电价的调整周期能否适当延长?电价下调的幅度能否相对减小?毕竟,赋予扶贫电站相对稳定的电价政策才能筑牢扶贫工作的决心和信心,才能让贫困早日远离不堪重负的百姓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