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制定《六安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规划》,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依法监管、提高能力”的思路,科学指导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开展。以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为突破口,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各类民用建筑工程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相关规定及标准。加快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与施工,完善节能建筑的审查备案、审批等制度,从设计源头以及施工过程对建筑节能进行控制,确保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与建筑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同时,明确在政府投资建设的办公建筑、廉租房、安置房、医院、学校等公益性工程和有条件的房地产项目中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起到引领和示范效应。加强对实施项目的技术指导,依托技术单位积极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难题,并做好项目申报、能效测评工作。目前,全市累计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项目77个,建筑面积496.54万平方米,折合示范面积254.15万平方米,拨付奖补资金4020.38万元,通过示范项目引领和奖补资金撬动作用,不断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推广应用规模,为我市下一步新建建筑100%应用可再生能源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