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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硫煤电价“被”降低,四川光伏项目收益将降低!

核心提示:近日,四川省发文,要求光伏参与竞价上网。四川省以水电为主,四川省水电上网电价仅为0.308元/kWh,且有大量的弃水现象。因此,未来的竞争性电价应该在0.308元/kWh以下。
   光伏项目的电价组成如下面公式所示。

  脱硫煤电价“被”降低,四川光伏项目收益将降低!
 
  以2015年630前并网的项目为例,四川省的光伏标杆电价为0.88元/kWh;目前,四川省的脱硫煤标杆电价为0.4012元/kWh。
  
  因此,四川省2015年630前并网的光伏项目的国家补贴为0.4788元/kWh。
  
  近日,四川省发文,要求光伏参与竞价上网。四川省以水电为主,四川省水电上网电价仅为0.308元/kWh,且有大量的弃水现象。因此,未来的竞争性电价应该在0.308元/kWh以下。
  
  假设按照最理想的状态,光伏项目竞价获得0.308元/kWh的电价,则加上被拖欠的补贴,未来拿到的全部电价为:
  
  0.308元/kWh+0.4788元/kWh=0.7868元/kWh
  
  这一价格,比原来预期的低约0.1元/kWh!项目收益大大降低!
  
  四川此举并非首创,之前,云南已经开创“以水电平均交易价格”替代“脱硫煤标杆电价”的先例,引起15家企业联名上书(详情参考:新能源发电企业缘何叫板地方政府?)。
  
  如此一来,不仅未来的光伏项目要参与竞价获得规模指标。之前已经并网运行的存量光伏电站,其电价也变相下降!
  
  国家补贴部分:被拖欠,不知何时发放,没进前六批目录的可能要走绿证,而绿证的成交价格肯定低于国家补贴;
  
  脱硫煤部分:变相降低约0.1元/kWh
  
  光伏标杆电价的两部分都可能下降,项目的实际收益将远远低于企业的预期收益!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四川省能源局关于推进丰水期风电光伏发电市场化交易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2017〕302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办)、经济和信息化委,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有关发电企业:
  
  为贯彻落实经省政府同意的《2017年度推进电力价格改革十项措施》(川发改价格〔2017〕237号),2017年四川电网风电和光伏丰水期上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并优先参与居民生活电能替代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通过四川电力交易平台代居民用户优先采购丰水期(6月—10月)风电、光伏上网电量,采购价格参照丰水期我省水电平均外送价格(不含计划内外送价格),采取集中竞价或挂牌交易等方式采购。采购范围为四川电网(含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直供区、“子公司改分公司”、全资及控股供电公司,下同)除分布式风电、光伏和光伏扶贫项目以外的风电、光伏上网电量。
  
  二、丰水期除分布式风电、光伏和光伏扶贫项目以外的未参与市场化交易的风电、光伏发电上网电量,由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按照四川电网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采购交易、月度增量直接交易、富余电量增量交易中的最低成交价结算,产生的电价空间用于居民生活电能替代。
  
  三、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应做好居民生活电能替代价格测算工作,及时按要求向有关部门报送情况。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
  
  四川省能源局
  
  2017年6月7日
  
  “推进丰水期风电光伏发电市场化交易”政策解读
  
  风电、光伏和水电均为可再生清洁能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风电、光伏和水电都应纳入保障性收购范围。近年来,我省电力市场供大于求,水电弃水严重,我省直购电等电力市场化交易逐步扩大,去年水电参与市场化交易电量已达50%,而风电、光伏仍实行“保量保价”全额收购,且购电成本较高。结合四川实际,为在丰水期公平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统筹平衡各类发电主体的利益,根据经省政府同意的《2017年度推进电力价格改革十项措施》,我委将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四川能源监管办、省能源局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市场化交易。市场化交易的做法,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中电力价格改革“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有利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和有序放开上网电价,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全国部分省份已先于四川推进了这项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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