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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楚歌下的光伏产业困局

核心提示:近日一则消息引起业内广泛关注《冀北电网暂停大规模630并网请求,50多个光伏电站集成热锅蚂蚁》。根据报道,暂停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冀北电网要保障北京的供电安全,目前冀北电网的可再生能源装机比例过高,可能会影响到首都的供电安全。
   1、为保首都供电安全,冀北电网暂停光伏并网
  
  近日一则消息引起业内广泛关注《冀北电网暂停大规模630并网请求,50多个光伏电站集成热锅蚂蚁》。根据报道,暂停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冀北电网要保障北京的供电安全,目前冀北电网的可再生能源装机比例过高,可能会影响到首都的供电安全。
  
  那冀北电网的可再生能源比例到底有多高?以至于影响首都的供电安全了?我未查到冀北电网的统计数据,但查到了河北省(冀北、冀南合计)的统计数据。
  
  截至2016年底,河北省累计总装机6324万kW。其中,水电182万kW,火电4510万kW,风电1188万kW,光伏443万kW。风电和光伏的累计装机量,已经占到河北省总装机的26%。冀北的可再生能源比例高于冀南。可以判断,冀北电网到2016年底时的可再生能源装机应该已经在30%左右。
  
  2016年6月,国家给河北省下发了1GW的指标,年底河北又增补了1GW,加上奥运廊道的0.5GW,累计为2.5GW,即250万kW。根据报道,2017年上半年,冀北一共有60多个光伏电站等待并网,总规模超过150万kW,全部并网将使河北电网的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提高约3%。
  
  一般认为,可再生能源的装机占到电网总装机的30%以上时,可能会对电网的安全运行造成影响。冀北电网的担忧确实不无道理。如果配一定的储能,使风光有一定的调剂能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一问题。
  
  2、新能源装机占比过高的省份
  
  在新能源装机占比过高的省份,确实存在存在类似的问题。哪些省份的新能源装机占比已经达到一个较高的比例呢?
  
  截至2016年底,全国各省风电、太阳能光伏累计装机占比达到20%以上的省份如下表。
  
  表1:风光装机占比超过20%的省份
 
  四面楚歌下的光伏产业困局
 
  截至2016年底,全国各省风电、光伏累计装机占比不足10%以上的省份如下表。
  
  表2:风光装机占比不足10%的省份
 
  四面楚歌下的光伏产业困局
 
  南面:水电装机占比过高省份的降电价困局
  
  云南、四川已经发正式文件,由于本省的主力电源为水电,不是煤电。因此,以水电的上网电价代替脱硫煤电价。如此一来,已经并网的光伏电站上网电价相当于降低0.1元/kWh左右。之前的文章已经详细阐述过,在此不再赘述。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截至2016年底,云南、四川的水电装机比例分别达到72.2%和79.6%!
  
  截至2016年底,全国各省水电累计装机占比超过50%以上的省份如下表。
  
  表3:水电装机占比超过50%的省份
 
  四面楚歌下的光伏产业困局
 
  西面:消纳不了外送不出的限电困局
  
  可再生能源比例高,加储能可以解决问题。然而,如果本身消纳不了,配储能也无法解决。
  
  本省消纳不了,可以外送给其他省份,如河北的电就大量送给北京。我国也建设了20多条特高压省际外送通道,解决西部的消纳问题。然而,一方面输电有成本,特高压的成本尤其高;另一方面,在整体电力富裕的大背景下,省际送电还存着诸多问题。因此,本省消纳能力相对于装机严重不足的地区,必然会产生限电。
  
  采用各省的总用电量与总装机量的比值。比值越大,说明该省的用电量高,装机不够省份,应该是电力输入的省份;比值越小,说明该省的用电量小,但装机量太大,应该是电力输出的省份。
 
  四面楚歌下的光伏产业困局
 
  东面:农光互补项目的土地成本困局
  
  西部限电情况下,光伏产业向中东部转移。由于中东部几乎无“未利用地”,因此项目多是以“农光互补”的形式开展,这带来了土地费用的大幅增加。
  
  1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
  
  光伏发电属工业项目,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为60元/平方米,即4万元/亩。
  
  2016年10月,国土部给天津国土局的复函:
  
  对于使用农用地新建光伏发电项目的,包括光伏方阵在内的所有用地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
  
  国土资源部2016年土地核查中第一次把光伏项目用地作为了专项重点核查内容。根据监测情况,要求我国中部某省“凡是2016年被监测到的光伏用地图斑,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土资规【2015】5号文件,占用农用地的必须按建设用地进行变更”。
  
  《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
  
  (国土资规【2015】5号)
  
  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好补偿协议,用地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对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
  
  可见,一般的光伏电站中,综合楼、升压站、硬化路面等都是按照建设用地来操作的;但如果占用农用地,则全面积都要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
  
  如果把光伏电站全面积的土地类型变更为建设用地,需要补交“全国工业用地出让费用”。1万kW的电站,大约需要补交1200万元!单位千瓦造价增加1200元/kW,即1.2元/W
  
  2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范围较大,一般在0.6~30元之间,具体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3耕地占用税
  
  农光互补电站占用耕地,应该缴纳耕地占用税。
  
  该费用的征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具体收费标注如下表。
  
  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比照本条例的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
  
  表4:国内颁布的最新政策
 
  四面楚歌下的光伏产业困局
 
  说明:本文中的数据来源于:中电联、国家能源局、国家统计局。由于三个部门的统计口径略微有偏差,数据计算结果会略有偏差,但不影响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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