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美国针对中国光伏产品,曾展开过两次双反调查。
2011年美国对华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并最终裁定向中国征收最高可达254.66%的高额关税;
2014年再次针对华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并于当年12月公布终裁结果,认定中国大陆输美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倾销幅度为26.71%-165.04%,补贴幅度为27.64%-49.79%。
而此后,每年还会分别对反倾销税率和反补贴税率进行复审。
我们在美国商务部公示的文件中还看到,此次复审有包含天合光能、比亚迪、正泰、晶澳在内的7家中国光伏企业被选中抽样调查,其加权平均倾销幅度均被判定为9.61。
据了解,由于美国“双反”行动涉及反倾销和反补贴两方面,而此次仅是对反补贴税率进行裁定,同时,由于每年的复审可能会再引起税率的变动,暂且无法完全断言美国一系列“双反”行为对中国光伏企业造成的最终影响。
相比较而言,市场会更关注两部分税率加和的平均税率。于当前国内光伏企业而言,30-35%的平均税率可被看作是一个门槛,该水平是多数企业维持成本与利润的平衡值,若日后美国裁定平均税率上涨到30%以上,中国光伏企业将很难再向美国市场出口光伏产品。无论是反倾销税、反补贴税或是平均税率,仅1-2个点的变化并不能看作对市场无影响。对于具体企业而言,或许只是几分钱的波动,也会影响整体盈亏。
对于此次反补贴税率复审终裁,业内相关人士认为,受美国“双反”调查影响,今年上半年,中国光伏企业对美出口量已寥寥无几,加之美国“201”案再增压力,目前,中国光伏企业的市场重心仍在亚洲,17-18%的反补贴税率较先前而言并非一个巨大的转折,同时,因为当前市场均由购买方承担出口相关税额,短期内,中国光伏企业仍将维持现状,以亚洲为主要市场,少量输美以保市场占有率。
然而,今年11月,美国总统特朗普预计将对美“201”案做出裁定。美国光伏市场容量依然较大。靴子落地后,美国市场若无法满足需求,必将引起美国采购商的恐慌。
业内人士预计,11月前,或将有中国光伏企业继续保持对美出口,并在完成清关后囤货,以零税价格应对可能出现的供需不均局面。这一举措,也有利于中国企业保持在美国光伏市场的占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