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方面:
2011年美国对华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并最终裁定向中国征收最高可达254.66%的高额关税;2014年再次针对华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并于当年12月公布终裁结果,认定中国大陆输美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倾销幅度为26.71%-165.04%,补贴幅度为27.64%-49.79%。而此后,每年还会分别对反倾销税率和反补贴税率进行复审;2017年7月12日,美国商务部就对华光伏产品第三次反补贴行政复审做出终裁,中国企业被裁定17.14%-18.3%的反补贴税率。这是今年以来美国第四次对中国光伏产品“双反”发起调查或做出裁决。
美国的裁决事件影响刚过,印度方面又展开了反倾销调查。
印度方面:
2017年7月2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自中国大陆、台湾地区和马来西亚进口的光伏电池及组件发起反倾销调查。据悉,这次调查并不是印度太阳能产业第一次试图阻止中国产品进入印度市场。2014年,一份最初的反倾销申请被提交,但最终遭到了财政部的拒绝。在对这一指控进行了为期两年的调查之后,财政部否决了该请愿书。
从7月21日开始,印度反倾销总署通知中国驻印度大使馆打算启动这一反倾销程序。调查的结果将提交给印度贸易和商业部。今年6月,在印度太阳能制造商协会的请愿书提交后,有报道称,推荐的反倾销费率应该从每瓦0.11美元到0.81美元不等。
近年来,随着国内以及东南亚、欧美市场光伏需求快速增长,欧美及东南亚国家频频发起的反倾销、反垄断,对中国光伏产品出口企业发展形成诸多制约,但这都是一些本地保护主义的策略而已,要想实现光伏产业的长远发展,“闭关锁国”无法解决根本性问题。放眼未来,唯有加快行业整合重组和技术进步,才是有效减少贸易摩擦的关键。
近期,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局长王贺军也就“印度反倾销调查”事件发表了谈话,希望印方能着眼全局,对此案采取慎重态度,严格依规开展调查,避免滥用贸易救济措施。
王贺军表示,中国政府高度关注近日印度对光伏电池及组件发起的反倾销调查。近年来印度光伏市场发展迅猛,光伏发电能力在过去3年增长了3.7倍,这也受益于中国出口的价格合理、品质优良的光伏电池及组件。对光伏电池及组件采取贸易限制措施不利于印度光伏产业的发展和可再生能源目标的实现,不利于全球光伏产业链的深度整合和长期发展,也不利于中印经贸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