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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二季度新疆电网 “两个细则”考核补偿情况(光伏)

核心提示:根据《关于印发<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及<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西北监能市场〔2015〕28号)规定,现将2017年二季度新疆电网发电厂并网考核和辅助服务补偿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17年9月14日起至2016年9月22日止),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国网新疆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或我办联系。
   各发电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及<西北区域光伏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西北监能市场〔2015〕28号)规定,现将2017年二季度新疆电网发电厂光伏并网考核和辅助服务补偿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17年9月14日起至2016年9月22日止),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国网新疆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或我办联系。
  
  国网新疆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联系人:阮睿
  
  联系电话:0991-2920476
  
  新疆能源监管办市场监管处联系人:吴峥
  
  联系电话:0991-2918972
  
  附件:1.2017年4月份新疆电网“两个细则”考核补偿结果
  
  2.2017年5月份新疆电网“两个细则”考核补偿结果
  
  3.2017年6月份新疆电网“两个细则”考核补偿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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