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局长王贺军23日发表谈话,指出美国调查机关不顾其他国家、国内各州政府及众多光伏下游企业的强烈反对,也罔顾近年来对光伏产品多次采取贸易救济措施、已为其国内产业提供足够保护的客观事实,坚持认定进口光伏产品严重损害国内产业,不仅增加了光伏产品全球正常贸易的不确定性,也无助于美国内光伏产业整体健康、均衡发展。
尽管有行业人士透露,美方最终的裁决结果将对所有非美国生产的光伏商品带来不利影响,而中国厂商更可能成为重灾区之一,但现实却是,经过几次“双反”之后,我国对欧美光伏产品出口大幅下降,仅在2017年上半年,我国对美国光伏组件出口额同比就下降96.6%。
扰乱企业海外产能布局
早在今年7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美国光伏企业Suniva公司申请,对所有进口至美国的晶硅光伏电池(含组件)发起全球保障性措施调查,也就是所谓的“201”调查。
然而,“201条款”不同于一般的反倾销法规,是针对所有国家光伏产品的进口,具有任意性。商务部研究院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中心主任张建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1”调查对企业的影响取决于最终认定的涉案金额。“从目前来看,欧美传统市场对企业的吸引力在逐步减弱,新兴市场或将成为未来光伏企业布局的重点。”
江苏扬州一家光伏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欧美频繁对国内光伏企业发起反倾销调查,国内众多光伏企业如天合光能、保利协鑫、晶科能源等纷纷在越南、泰国、印尼等东南亚国家建厂,通过这些国家向美国输出产品。“如果美国启动‘201’调查,我认为会影响到企业在海外的产能布局,势必会对中国光伏企业造成严重影响。”
张建平表示,中方企业在整个“201”调查环节中处于被动的局面。“我国政府和行业协会、企业要跟美国谈判,根据WTO的规则解决问题。由于‘201’调查不是针对某一个国家,而是整个行业。因此它的杀伤力要比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大得多,而且随意性更强。”
据不完全统计,近一月来,国内光伏企业如天合光能、协鑫集成、阿特斯等19家企业先后发表了坚决抵制美国启动“201条款”的声明,表示应对美国调查将会耗费中国光伏企业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贸易摩擦的领域和范围进一步扩大,会阻碍整个光伏产业的发展。
王贺军在23日的回应中也强调,光伏产品自由流动有利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改善全球气候。在该领域维护自由贸易是各国的共同责任,也符合各方共同利益。希望美调查机关严格遵循世贸组织相关规定,慎用贸易限制措施。
光伏出口呈现“冰火两重天”
根据工信部发布的《2016年中国光伏产业运行情况》,2016年,中国光伏产业延续2015年以来的回暖态势,产业总产值达到336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7%,整体运行状况良好。多晶硅、硅片、光伏电池、光伏组件等产业链各环节生产规模全球占比均超过50%,继续位居全球首位。
据统计,2016年,中国硅片、电池片和组件产品出口额约为138.4亿美元,同比下降11.3%;对印度、土耳其、智利、巴基斯坦等新兴市场出口显著提升,对欧美传统市场出口占比下降幅度达到30%。
中国光伏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全年,我国光伏产品出口总额为140亿美元,同比下降10.4%。其中,硅片出口额27.1亿美元,同比增长29.2%;电池片出口额8.1亿美元,同比增长11.5%;组件出口额105亿美元,同比下降18%。
值得注意的是,欧美日等传统出口市场出口占比均出现不同幅度的下滑。比如对美国出口额同比下降24.8%;对日本出口额同比下降28.4%;但是,对马来西亚出口额同比增长132.3%;对巴西出口额同比增长832.1%。
据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我国光伏组件出口对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出现“冰火两重天”的现象。对欧美等成熟市场出口额清一色下滑,而对新兴市场出口额一路飙升。
根据该机构的统计,2017年上半年,我国对美国光伏组件出口额同比下降96.6%;对德国同比下降96.3%;对荷兰同比下降73.7%。然而,对印度出口额同比增长67.3%;对巴西出口额同比增长117.9%;对墨西哥同比增长284.7%。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秘书长王勃华表示,从市场格局来讲,过去光伏市场主要是在欧洲,比如在德国,但现在这个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去年亚洲市场已经当之无愧成为世界最大的市场,而且新增市场占到三分之二,但欧洲市场已经萎缩到只占9%。
上半年对美出口占比不足1%
近年来,我国光伏出口企业在欧美市场可谓频频“中招”,由于美国、欧洲多次对光伏企业发起贸易救济调查,已经在数据层面形成直观的体现。
据王勃华介绍,2017年1~6月,我国光伏产品出口总额继续下降,降幅大约为11.5%。在出口布局上,日本、美国、欧洲等成熟市场,尤其是美国和欧洲市场,下降幅度较大。与此同时,一些新兴市场虽然增长较快,但体量总体上并不算大。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发布的《2017年光伏行业年度分析报告》显示,我国出口至美国的光伏产品自2016年9月起骤减,去年全年出口金额下降20.33%,为14.27亿美元。而据海关统计,2017年上半年,我国对美国光伏出口占光伏出口总量的比重不到1%。
中国机电商会太阳能光伏分会秘书长张森也表示,从今年1月份开始,我国对美国的光伏出口几乎陷入停滞。
“经美国‘双反’几次复审之后,中企对美出口税率高达30%左右,再加上成本、售价、运费等方面的综合影响,基本没有利润可言。因此,目前除了个别少量的高价订单以外,中国内地企业对美国光伏出口近乎于无。”张森说。
面对比普通“双反”更具威胁的201调查,张建平建议,要及时关注美国法规,增强应诉能力。企业间要相互联合,整合有利资料,利用合理法规,集中力量共同应对。“‘201’调查作出裁决之后,美方会具体研究对进口产品采取什么样的限制措施。对涉案金额不高的企业可以开辟新兴市场,而涉案金额较大的企业,一定要积极应诉,争取低关税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