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中国电力市场改革中涌现了各种新机遇,但许多企业并不了解在采购可再生能源电力方面有哪些选择。落基山研究所最新发布的报告《2017年度报告:企业可再生能源采购在中国的市场现状》中介绍了中国电力行业基本现状以及企业买家在中国可以选择的可再生能源采购方式。为准备这份报告,我们的企业可再生能源中心中国(BRC中国)团队进行了为期18个月的深入研究、分析,并访问了60多家企业买家,十几家本土可再生能源开发商、地方电网公司、调度中心、市场中间商以及其他业内非政府组织。2017年7月,BRC中国在北京召开了为期两天的首届业内交流工作坊,吸引了50位与会者参与。在这次活动中,参会者共同探讨了目前可再生能源采购交易面临的障碍并初步拟定了潜在的解决方案。这份报告就涵盖了以上研究成果、工作坊中达成的共识,以及工作坊之后的进一步调查研究与分析。
中国正在推进这个时代最重要的电力市场改革
中国正引领着全球的可再生能源发展。2016年,中国新增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比美国同期水平高五倍以上。但这些令人羡慕的装机数字背后却隐藏了一系列重要的问题:弃风弃光现象严重;西北部地区的可再生能源难以输送到沿海负荷中心;以及企业几乎无法通过可行的、经济的、可复制的、可规模化发展的方式实现100%使用清洁能源。
中国过去几年的电力市场改革涉及到了整个系统的各个方面,包括发电、输配电以及电力零售等。这次改革将使中国电力的生产、传输和销售方式更加现代化。例如,2016年3月,中国建立了两个跨省交易中心,可实现跨区域的电力直接交易并引入了市场定价机制。接着,在2017年2月,青海省通过首个跨省可再生能源现货市场试点将640万千瓦时电力输送到了浙江省和江苏省。一个活跃的可再生能源现货市场可以按照比确定时间/确定价格的计划系统中更低的价格将原本会被舍弃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引入系统,这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商和企业买家而言都更具吸引力。2017年3月出台的政策为大规模电力用户(如工业园区等)推进社区规模太阳能项目开发提供了基本的指导,为不具备合适屋顶资源的企业采购本地太阳能电力提供了新的机制。2017年7月,中国启动了一套带有追踪机制的自愿式可再生能源证书(绿证)系统,这套新系统可以帮助企业证明其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
日益增长的企业可再生能源购买市场
在中国的企业对可再生能源的需求越来越高。虽然政府正积极制定支持更多可再生能源电力上网的政策,但能够满足多数企业内部需求(包括额外性、地理因素和风险状况)的现存机制仍然非常有限。在《2017年度报告:企业可再生能源采购在中国的市场现状》报告中,我们总结了中国电力行业存在的9种现存与新兴机制:
现存机制:
1.可再生能源证书(绿证):购买绿证的用户可认证其使用的可再生能源电量。用户即可选择处在试点阶段的国内绿证(于2017年7月1日启动),也可购买国际绿证。
2.场内太阳能和风力发电:企业在运营现场开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项目,因此可以直接使用项目生产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并将多余电量销售给电网。企业可以自己开发项目或与可再生能源开发商签订合约。屋顶太阳能发电项目通常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用户可以认证可再生能源电力的使用及其附加性。但现场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发电量可能仅够满足企业用电量的5%-10%。
3.直接投资可再生能源电厂:企业直接投资发电厂级别的风电或太阳能项目,拥有该项目特定比例的股权。
新兴机制:
4.双边交易:发电厂和企业用户直接签订购电合同,目前企业用户大多只能与省内电厂签订双边合同。
5.集中竞价合同:省内和跨省交易中心都可为符合条件的买家和发电方提供集中式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及火电投标平台。买家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商提交买价与卖价,平台根据供需关系决定市场出清电价。参与集中竞价的买家可享受折扣价格,采购电力中可再生能源占一定比例,但企业无法证明哪部分电力为可再生能源。
6.跨省可再生能源增量现货市场:跨区域省间富余可再生能源电力现货交易试点为西北富余可再生能源开辟了消纳渠道。虽然这部分电量现在由电网购买,但今后有望能够直接出售给企业买家。
7.售电公司:售电公司将电力转卖给工商业用户。如果政策允许,零售企业可代表其客户参与新建的跨省可再生能源现货市场。售电公司可帮助用电负荷较小的用户进入市场,也可以帮助价格波动承受力不足的企业降低市场风险的影响。
8.虚拟购电协议(VPPA):可以帮助买家认证使用可再生能源电力的金融协议。该协议由企业买家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方签署,提供额外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上网,在协议期限内为发电方保证稳定的上网电价,并帮助在没有弃风弃光区域的买家认购额外的可再生能源电力。
9.社区规模太阳能发电:企业通过输电线路购买附近街区屋顶太阳能或附近太阳能发电设施生产的多余可再生能源电量。此类可再生能源并不仅限于屋顶太阳能,还可以是其他形式的分布式能源甚至是中等规模可再生能源。随着工业园区微电网的发展,社区规模太阳能发电模式也正在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