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项目进行,公司拟与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常州溪城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溪城农业”)签订《合资公司合资协议》合资设立独立核算实业企业(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双方均以自有资金投入,公司投资15亿元,持股份比例为60%,溪城农业投资10亿元,持股比例为40%。合资公司设立完成后,将以获得有关各项审批和批准为前提在金坛区直溪现代产业园建设5GW高效单多晶光伏电池、组件制造基地,生产光伏电池片、光伏组件及相关产品。
公司称本次对外投资可以促进公司的光伏电池片、光伏组件、EVA胶膜等业务产生集聚效应,提升公司光伏电池片、光伏组件及相关产品制造的技术水平、自动化水平、成本控制等核心竞争力,扩大公司光伏产品在全球市场的份额,完善公司光伏电池片、光伏组件及相关产品产能布局,对公司的业绩具有一定地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长远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