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终于将2018年电价确定,其中文中明确指出降低2018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Ⅰ类、Ⅱ类、Ⅲ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5元、0.65元、0.75元(含税)。自2019年起,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全部按投运时间执行对应的标杆电价。具体可参考文章(【重磅】2017光伏电价确认!普通电站下调1毛,自发自用下调5分,扶贫电站电价维持2017年水平不变!)如下:
为此,以10MW为例,来计算一下目前系统成本如何降低才能抵消各类项目补贴下调对项目综合全投资收益率的影响。
边界条件如下:
装机容量10MW
系统效率80%
限电比例0%
首年衰减率2.5%
之后年衰减率0.7%
综上所述,新电价的出台,必将引发新一轮的系统综合成本的降低,通过上述分析可知,整体系统综合成本降低浮动应该在0.8-1.1元区间内,才能满足原有项目的全投资内部收益率。但实际经验来看,目前作为设备占比最重的组件,降价空间虽然存在,但很难降低有如此高的降幅,而建安工程费用随着人工成本的增加降价空间更加有限,所以整体光伏项目在2018年收益可以说应该是进一步降低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