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布《关于下达“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的通知》,审核批准了涉及14个省(自治区)、236个县的总规模约4.2GW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
2.国家能源局日前在京召开“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工作协调会”,并发布《关于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强调了“奖惩联动”的政策执行机制。
3.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补充通知》,对2017年底发布的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政策进行了多项细化规定。
评论
1.光伏产业的稳健、快速发展,实际上已肩负了多项国家战略层面的重要政治任务;我们一直强调,光伏产业在我国,早已不再是传统印象中民营资本参与为主、“两头在外”的低端制造业了,作为一个从材料生产到发电应用在全球都绝对领先的产业,它肩负了我国能源战略转型、大气环境改善、高端制造业崛起、全面脱贫等重大国家战略任务,大型发电集团等央企也已深度介入光伏产业(尤其是下游电站领域)。
因此,在与光伏产业相关的财政支持力度、政策执行效率等方面,我们应抱有充足的信心。而且,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和摸索,政策扶持已不再只是简单粗暴的财政补贴,而是更多从促进技术进步、改善投资环境、消除不合理成本等方面,有的放矢地呵护光伏产业健康发展。
2.优势电价+优先配套,村级扶贫电站项目预计将以较快速度建设,4.2GW项目有望全部在2018年内建成;根据此前发布的2018年光伏上网电价及补贴调整方法,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发电补贴维持0.42元/度不变;此外,根据本次发布的《通知》要求,对于项目的备案、贷款融资、电网接入,项目所在地政府、银行、电网均需提供优先的绿色通道高效配套服务。我们预计首批4.2GW项目有望全部在2018年内完成建设,成为国内装机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根据此批项目覆盖的贫困户、省份数量,预计后续仍有第二、第三批项目将下达。
3.领跑者基地《通知》目的在于规范地方政府行为,消除不合理成本,确保领跑者计划“促进技术进步、成本下降”的目标高效实现;
本次《通知》发布的目的,主要是针对前两批领跑者项目出现的“重申报、轻实施”现象进行有的放矢的整改规范化。《通知》对申报基地的地方政府和申报项目的企业主体均提出了“奖惩联动”机制,预计将有效避免此前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由于地方政府配合不力导致成本大幅超过预算、申报企业恶意低价竞争导致项目质量存在隐患、甚至无法实施等问题。在政策精准的对症下药之后,预计2018年领跑者项目完成情况将显著好于2017年。
4.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补充通知的发布,进一步明确了“隔墙售电”试点的各项政策细节和具体分工,将成为2018年下半年国内光伏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通知》对试点组织方式及分工、试点方案内容要求、试点方案报送等做出了全面的细化,主要是明确了项目建设条件的测算、交易规则的制定、交易平台的建立、过网费的核定等相关内容,并分别明确了3月底和7月1日作为试点方案的保送截止时间和试点项目的最迟启动时间。“市场化”交易的分布式项目有望对2018年下半年的国内需求形成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