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风光电的总体发展情况
(一)项目规划情况
市发改委项目资料显示情况:截止上半年,银川市共建成、在建、规划建设光伏项目50个,建设规模1118万千瓦,投资约108.82亿元。其中,按建设情况分:建成光伏项目27个,建设规模350万千瓦,投资约40.62亿元,并网发电约33280万千瓦时;在建光伏项目4个,建设规模150万千瓦,投资约14.6亿元;规划建设项目19个,装机容量688万千瓦,拟投资53.6亿元。
按建设区域分:灵武市共建成、在建、规划建设光伏项目17个,建设规模780万千瓦,投资约78.52亿元。其中,建成项目10个,建设规模250万千瓦,投资28.22亿元,并网发电27850万千瓦时;在建项目2个,建设规模100万千瓦,投资9.3亿元;规划建设项目5个,建设规模430万千瓦,拟投资41亿元。贺兰县共建成、在建光伏项目3个,建设规模80万千瓦,投资约8.3亿元。其中,建成项目1个,建设规模30万千瓦,投资3亿元,并网发电2700万千瓦时;在建项目2个,建设规模50万千瓦,投资约5.3亿元。永宁县共建成、规划建设光伏项目10个,建设规模250万千瓦,投资约16.3亿元。其中,建成项目2个,建设规模35万千瓦,投资4.7亿元;规划建设项目8个,建设规模250万千瓦,投资约11.6亿元。三区共建成、在建、规划建设光伏项目20个,建设规模8万千瓦,投资约2.6亿元。其中,建成项目14个,建设规模35万千瓦,投资4.7亿元,并网发电量2823万千瓦时;规划建设项目6个,建设规模8万千瓦,投资约1亿元。
(二)统计上报的实际情况
2016年,银川市共有风、光电发电企业24户、风力发电的装机容量为240万千瓦时,光伏发电的装机容量为130.5万千瓦时。其中规模以上14户、规模以下10户。共上报发电量48.824亿千瓦时,规模以上企业,风力发电24.37亿千瓦时、光伏发电9.08亿千瓦时,规模以下风力发电16.08亿千瓦时,光伏发电3.859亿千瓦时。实际的装机容量和批复的规模差距较大。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的发电量占全市发电量的9.4%。2017年1-9月,共上报风力、光伏发电产量42.6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85%。新能源产业在我市发展速度较快。
二、风光电产业的相关政策
1、2015年12月,宁夏自治区政府批复实行《宁夏2015-2020年光伏园区规划》。在全区光伏建设条件较好的地区,综合考虑地下资源、生态环境、国土资源等条件,通过创新发展理念,规划了10个光伏园区,建设光伏暖民、农业温棚、沙漠旅游、沉陷及被踩区综合利用等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项目。到2020年底,光伏装机规模1000万千瓦时以上。
涉及银川市的有两个园区
(1)规划宝丰光伏产业综合示范园区距离市区25公里,太阳能资源稳定程度k值为1.5,属“稳定”区域;园区适宜建设光伏面积5.6万亩,实际可规划容量1600MWp;拟打造集生态光伏、地下资源开发、光伏旅游于一体的特色光伏园区;总投资容量可达144亿元。
(2)宁东光伏产业园区部分区域位于灵武市,部分区域位于盐池县。太阳能资源稳定程度k值为1.6,属“稳定”区域。园区适宜建设光伏面积4.9万亩,实际可规划容量1500MWp;拟将光伏电站与采煤沉陷区治理相结合,利用大面积采煤沉陷区及煤炭备采区建设光伏电站;总投资容量可达135亿元。
2、2016年元月,自治区政府出台《光伏园区电站项目资源配置指导意见》
(1)园区建设主体选择标准。
?拥有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具备丰富光伏电站开发经验、资产规模达到50亿元的企业。有能力根据园区规划一次性建设园区电网、道路、供水等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投资须达到30亿元以上,其中,产业配套与光伏电站比例不低于1:1,基础设施建设配套与光伏电站比例不低于0.8:1,现代农业、扶贫与光伏电站比例不低于0.7:1。
?参与光伏扶贫项目建设,按照国家要求根据光伏扶贫项目规模及推进情况,配套一定规模光伏电站资源。
?企业可按照自愿原则,通过光伏产业引导资金,捐款用于光伏园区项目所在地民生改善。
(2)项目建设标准。
?行业标准。使用的电池组件要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监委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领跑者”计划标准选取。多晶硅电池组件、单晶硅电池组件、薄膜电池组件的光点转换效率、衰减率等指标必须符合规定。
?土地标准。鼓励利用荒滩、荒漠等不宜发展农业、生态项目、工业开发的土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一律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在补充耕地后备资源区进行布局;可利用煤矿备采区土地资源建设光伏电站,但必须由双方企业事先签订安全协议。
?线路走廊标准。光伏电站并网线路设计、施工需与所在光伏发电基地送电走廊规划相衔接。
3、2016年元月,自治区政府出台《光伏电站项目备案和建设管理办法》
未纳入规划园区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备案;
自治区发改委根据国家分配我区年度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结合园区投资主体配套产业年度投资计划,配置相应规模的光伏电站指标,下达项目备案文件;
对项目取得备案文件6个月内投资额未达到项目总投资30%的,备案文件予以作废;
对备案期限内未按期建成的企业,原则上不再受理其新申请的项目;
对倒卖项目备案(核准)文件或非法转让项目谋取不当利益的,不予配置光伏电站项目规模指标;
超出规模指标的项目,不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补贴范围;
国网宁夏电力公司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超过全年计划投资50%的企业,方可办理接入手续;
对弄虚作假,未建设配套产业的,暂停该企业及配套产业项目所在地下一年度光伏电站项目的备案。
4、2016年元月,自治区发改委下发《关于规范全区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属于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须纳入国家能源局下达给我区的光伏发电规模指标管理中,方可享受国家补贴;
在国家能源局尚未明确下达我区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指标且自治区发改委未将相关指标分配给市、县(区)之前,暂停对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备案;
对于市、县(区)自行制定招商引资政策予以备案的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或将整装地面光伏电站予以拆分备案的项目,将难以纳入国家光伏年度开发计划内;
对于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扔由市、县(区)发改部门予以备案。
三、2017年在建项目实施情况
1、宁夏旭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MWp光伏电站项目
宁夏旭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子公司,该公司在开发区建设的30MWp光伏电站项目总投资3.43亿元,项目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该项目2016年8月29日由自治区发改委核准,计划9月10日开工建设。该项目全部建成后年可实现销售收入4500万元。
2、贺兰县爱友恩新能源贺兰鱼塘光伏发电示范项目。该项目建设地点为贺兰县立岗镇,建设规模为30MWp,利用鱼塘、芦苇荒滩等土地资源开展养殖、种植等综合配套建设,概算投资为3.3亿元。项目于2015年开工建设,已完成桩基安装、深压站的建设,目前正在进行配套道路的建设;
3、贺兰县通威互联网+渔光一体20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建设地点为贺兰县常信乡,建设规模为20MWp,上网方式为全额上网。项目总投资2.05亿元,目前项目已进入扫尾阶段;
4、永宁县德伏等葡光互补分布式发电60MWp项目。该项目由永宁县德伏新能源有限公司、永宁县德润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永宁县德光新能源有限公司同宁夏德龙酒业有限公司合作,在德龙十万亩有机葡萄产业园内无法进行农业种植和再次利用的边角地、深洼地、砂石砾地上建设60MW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概算总投资5.1亿元。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外送线路设计、三通一平施工放线、电网接入、设备采购、地勘、青苗赔偿、铁塔采购、围墙桩基及部分光伏支架基础等工作,完成投资5300余万元。按照自治区发改委相关政策,光伏项目必须配套产业项目。德龙酒业有限公司目前已累计投资7亿多元,按照荒漠化治理示范区的标准,建成五万亩集约化优质葡萄种植基地及年产2.5万吨优质葡萄酒生产线,每年支付移民劳务收入600余万元。项目建成后将形成有机葡萄种植、农业开发、观光旅游、光伏发电为一体的多元产业结构,为闽宁镇移民提供大量就业岗位,增加移民工资性收入。
5、永宁县宁夏盛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光伏农业科技大棚二期20MWp项目。该项目由青岛昌盛集团拟投资2.5亿元,在闽宁镇原隆村建设二期20MWp光伏农业园区,占地838.3亩,建设农业大棚318栋,打造集清洁能源利用、现代农业科技展示、荒漠治理、精准扶贫、创客空间、三产联动发展的五位一体的新型农业产业综合体。项目一期已建成588栋农业大棚并完成农业种植,30MW光伏电站于2015年8月并网运行,得到各级政府领导的认可与支持。目前,该项目二期已完成场地平整工作,完成投资600万元;
6、永宁县90MWp光伏扶贫项目。按照国家相关政策,采取集中式光伏电站方式,每户扶贫对象可享受25千瓦光伏指标,结合闽宁镇原隆村累计搬迁2000余户生态移民的实际情况,由宁夏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5亿元,实施50MWp光伏扶贫项目,实现移民群众搬的出、稳的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目前,一期已建成1MWp,完成投资1000万元。另外,为妥善解决闽宁镇扶贫及产业配套的问题,永宁县计划引进企业投资约8亿元,在闽宁镇万亩草畜产业园区,按照“光伏+农业”的模式,建设40MWp光伏扶贫项目,占地约2500亩。由企业建设牛棚,政府每年为每个贫困户提供1-2头肉牛,进行托管养殖,每户贫困户每年最低收入3000元。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土地平整;
7、灵武市装机容量50MWp项目。宁夏振武灵武马家滩一期50MWp光伏电站项目,项目总投资4亿元,预计2017年6月建设完成;
后续规划建设项目。宁夏振武灵武马家滩二期150MWp光伏电站项目,宁夏灵武晶科二期150MWP光伏并网电站项目,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积家井银星二井50MWP光伏并网电站项目,华电灵武新能源公司三期5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京能灵武新能源公司三期3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西安隆基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马家滩1000MWP光伏发电项目。(注:10MWp光伏项目年发电量约1300万千瓦/时)
四、存在的问题
1、风光电项目的批复和统计口径的协调存在较大问题,就目前银川市来说,发改委批复的项目装机容量为1118万千瓦时,但统计的装机容量为370万千万时,两者差距过大。批复以项目名称为准,统计以法人单位为准。统计无法了解项目的批准、建设过程,可能导致许多小的光伏发电产量漏统的问题。
2、银川市电力供需矛盾比较突出,影响了风光电企业的正常生产,银川地区电力的生产明显供大于求,矛盾特别突出,特别是冬季、优先保证热电联产企业的生产,电网公司限电,直接影响了新能源企业的生产。
3、国家对风电、光伏发电企业电价的补贴不能及时到位一方面影响了企业的现金流,另一方面由于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企业支付利息和设备款带来了困难,也严重影响了企业后续的发展和规划。
4、2017年2月1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发布2017年度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7〕52号,以下简称《通知》),将宁夏列为风电开发红色预警区域,不再核准新的风电项目,暂停办理项目并网手续,制约了宁夏风电项目发展。
5、从并网运行角度来看,新能源发电受限原因主要包括:新能源分布较为集中,潮流断面影响;外送通道建设与电源建设不匹配,电网送出能力有限;电网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区域受网架约束影响消纳等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