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及新能源与智能电网装备产业发展专项实施方案如下:
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引领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当前,河北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坚期,迫切需要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快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制定本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以全球视野统筹布局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服务链,以企业、项目、平台、基地为载体,以人才、技术、标准为重点,以成果转化、品牌培育、军民融合为途径,以要素配置和优化环境为保障,进一步聚焦发展重点,组织实施十个专项行动,建设六大工程和一批产业基地集群,加快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产业发展新高地,着力打造生物、新能源、高端装备、新材料产业竞争新优势,为构建河北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二)行动原则
1.聚焦主攻方向。按照“河北有基础、整合资源有条件、未来发展有市场、符合产业技术演进趋势”的原则,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细分行业和领域,选择大数据与物联网、信息技术制造业、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生物医药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与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新材料、先进环保、未来产业等10个领域,作为未来三年主攻方向,以重点突破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整体跃升。
2.强化载体抓手。抓要素资源配置,调整财政资金、建设用地等要素配置方向,加大对重点领域内企业、项目、人才、技术的支持力度,形成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合力。抓重点工程建设,组织实施一批技术研发、高技术产业化、创新平台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提升行业规模和发展水平。抓政策创新和环境优化,深化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推进军民融合发展,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技术支撑。抓督导考核,明确目标任务分工,确定市级主体责任,量化考核、加强督导,充分调动各地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积极性。
3.发挥两个作用。一方面,更好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通过发布专项指南、实施财政补助等形式,引导社会资源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通过实施激励政策、优化政府服务,增强发展环境的竞争力,大力引进国内外高技术企业和高端创新平台,调动全球创新资源,实现我省产业发展的“无中生有”。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突出企业在领域选择、对外合作、投资决策、项目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最大程度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和创新动力。
(三)行动目标
产业规模实现新跨越。到2020年,大数据与物联网、生物医药健康等10个重点领域主营业务收入超1.7万亿元,带动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达到5000亿元,占GDP比重达到12%以上,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企业竞争力得到新提升。产业链条进一步完善,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新增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的行业排头兵企业,打造一批具有较好市场美誉度的终端产品、品牌产品。
创新能力取得新突破。与京津协同创新取得实质性进展,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引进一批高水平技术人才和创新团队,在关键领域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和技术标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产业创新能力明显提升。
集聚发展形成新格局。建设一批产业示范基地,培育一批规模超千亿元的产业集群,与京津、雄安新区共同形成功能互补、资源共享、产业链衔接的国际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高地。
(四)行动部署
实施大数据与物联网、信息技术制造业、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先进环保5个专项行动,顺应高成长性行业发展要求,面向全国产业布局和未来产业分工,推进一批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和示范应用,完善上下游产业链条,快速壮大产业规模,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实施生物医药健康、新能源与智能电网装备、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产业发展4个专项行动,顺应优势产业转型升级要求,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和发展质量,扭转生物医药行业在全国排位下滑局面,巩固新能源产业的优势地位,推动装备制造业向中高端发展,推进原材料大省向新材料强省转变,增强对全省经济增长的支撑能力。
实施未来产业专项行动,顺应经济社会数字化、智能化、服务化趋势,密切跟踪前沿技术,超前布局重点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和产业化开发,抢占未来发展主动权,在人工智能、新一代通信技术、前沿材料、生命健康等领域取得技术突破,打造未来竞争优势。
二、主要任务
围绕10个专项行动,组织实施六大工程,建设3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
(一)实施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依托优势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每年滚动实施百项技术含金量高、带动作用大、示范性强的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加强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切实推动一批关键技术和设备的工程化集成与应用,推动一批自主创新成果的孵化转化和商业化。启动建设雄安新区中关村科技园、军民融合产业园、互联网信息产业园、生命科技与生物医药产业园,加快建设河北˙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推进中科衡水京津冀创新发展和产学研合作等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引进一批国内外高端企业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推动一批京津重大科技成果在我省落地转化,努力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新的增长点。建立健全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库,动态储备一批产业化重点项目。
(二)实施重点技术改造工程。在生物医药、光伏风电、高端装备、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工艺、装备、产品和管理升级改造为重点,每年组织实施百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推动现有新兴产业向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服务化发展,大幅提升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质量和竞争力,加快创建一批国际或国内知名品牌。大力开展“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支持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在工业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全流程的综合应用。
(三)实施重点创新平台建设工程。围绕雄安新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建设,在信息网络、生命科技、航空航天、高端新材料等领域,争取布局一批国家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依托行业优势企业和重点科研院校,面向前沿科学、基础科学、应用科学及学科建设,部署建设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面向全省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工程建设需求,部署建设一批省级工程研究中心;面向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发展需求,建设一批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积极争取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评价奖励机制,改革运行管理机制,提升创新平台服务行业与区域的能力。到2020年,10个重点领域累计新建300家省级以上创新平台。
(四)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工程。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分批设立人工智能、卫星应用、太赫兹、大数据及物联网、新型光电显示、重大新药创制、高性能材料等省级重大科技专项,每年组织实施50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项目,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强与京津的产学研合作,力争每年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自主品牌。同时,加强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对接,争取更多国家项目在河北实施。
(五)实施标准体系创建工程。探索建立标准创新与技术创新的同步推进机制,支持优势企业承担国际、国内标准技术组织工作,推动自主创新成果标准化。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领域标准创建工作的引导,制定年度省标准规划路线图,实施与国际、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接活动,力争我省企事业单位每年主导或参与制定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00项以上。2018年重点在泛能网协同控制总体功能及要求、主动矩阵有机发光二极体(AMOLED)、微波组件、光伏光热、石墨烯、中药现代化等领域,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
(六)实施创新百强培育工程。研究制定创新型领军企业筛选标准和支持举措,在10个重点领域中筛选一批优势高新技术企业纳入创新型领军企业计划。对纳入计划的企业,优先支持承担省级科技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建设省级“双创”示范基地,鼓励在全球范围引进高端创新人才,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立人才双向流动、重点科研项目合作机制;支持企业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商标和品牌产品。到2020年,培育百家自主创新能力强、主业突出、掌握核心技术、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排头兵企业。
(七)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加快推进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石家庄高端生物医药产业聚集区、石家庄通用航空综合示范区、京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等国家级新兴产业试验区、示范基地建设,组织开展“回头看”,推动规划任务落地,打造引领我省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高地。围绕雄安新区高端高新产业发展和科技新城建设,在保定、廊坊、沧州、衡水等周边区域布局建设一批机器人、新材料、大数据、新型显示、现代中药、生物与健康、新能源汽车、先进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基地,形成与新区产业配套互动、成果转移转化的协同体系。依托优势开发区或产业相对集中区域,围绕产业链配置创新链,围绕创新链提升价值链,推动各类创新资源要素聚集,打造一批优质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基地。到2020年,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达到30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