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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克兰能源效率和节能署反对在可再生能源比重达到11%前实施“绿色电价”市场拍卖政策

核心提示:3月15日消息,乌克兰能源效率和节能署署长萨夫丘克表示,只有在可再生能源占乌能源平衡表上比由现在的1.5%提高到11%水平后,才可以实行"绿色电价"出售配额拍卖。
   3月15日消息,乌克兰能源效率和节能署署长萨夫丘克表示,只有在可再生能源占乌能源平衡表上比由现在的1.5%提高到11%水平后,才可以实行"绿色电价"出售配额拍卖。
  
  他在行业委员会"乌克兰引入'绿色能源'购买竞争办法"圆桌会议上发言称:"我们承诺(可再生能源占比)在2020年达到11%,2035年达到25%。我们能源在现有的高费率情况下达到这一目标吗?经验和统计数据显示,伴随拍卖的引入,(可再生能源)发展将停滞。"他以德国为例,该国引入拍卖制度后,对可再生能源的投入由26吉瓦降至1.3-1.5吉瓦。
  
  萨夫丘克认为,市场发展放缓可能与中小企业参与拍卖所需面临的完成规划、可研报告、风险评估的高成本,以及投资获利的风险等重负相关,"就是说,我们可以制定很好的拍卖法,但之后没有一个投资者会去,我们只剩下法律。"
  
  他指出,其他国家只有在"绿色能源"企业发电达到相当大的份额后,才实行拍卖制度。因此,他肯定委员会提出的法律草案的积极方面,特别是保证以固定价格购买电力。
  
  据报道,议会燃料和能源综合体、核政策及核安全委员会提出了可再生能源企业定价方案,建议通过单独法案对其进行修订。自2019年1月起,须在乌克兰引入"绿色电力"企业配额销售拍卖,参与者将通过更低的报价进行竞争,并将固定为15年。政府将按照能源和煤炭工业部与"乌克兰电力公司"议定的提案分配年度配额。拍卖机制适用于所用超过5兆瓦的光伏电站和10兆瓦的风电站项目,不包括现有"绿色费率"制度下更小型的(电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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