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贫困地区积极推广光伏扶贫工程,是一条集产业扶贫、生态发展扶贫和清洁能源建设扶贫于一体的新路子,不仅真正让贫困户月月有收入、年年有经济来源,还可以真正解决未来10年、20年甚至更长时期的经济发展问题。同时,开发农村贫困地区的分布式光伏产业,也是对光伏电站和城市分布式光伏的是有力补充。
一、光伏扶贫政策解读
2014年10月11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决定利用6年时间组织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安徽、宁夏、山西、河北、甘肃、青海的30个县开展首批光伏试点。
2015年3月9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发布《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试行)》,由地方政府对户用和基于农业设施的光伏扶贫项目给予35%初始投资补贴、对大型地面电站给予20%初始投资补贴,国家按等比例进行初始投资补贴配置;户用和基于农业设施的光伏扶贫项目还贷期5年,享受银行全额贴息,大型地面电站还贷期10年,享受银行全额贴息。
2015年12月1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太阳能利用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指出“十三五”时期,我国光伏扶贫工程总规模达15GW。除了地面扶贫项目总规模为10GW左右,分布式光伏扶贫规模也将达到5GW;如果按平均每家庭3KW计算,将实现166万个家庭屋顶分布式项目。
以上政策的出台,对于我国光伏扶贫工程的建设方式、财政补贴、发展目标等给出了明确的指示,这将有利于明晰政府光伏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提高企业开展光伏扶贫项目的热情,并进一步推动农村分布式光伏的发展。
二、光伏扶贫的项目类型
目前,光伏扶贫的项目类型主要有4种,分别为:
1)户用光伏发电扶贫
利用贫困户屋顶或院落空地建设3-5kW的发电系统,产权和收益均归贫困户所有。
2)村级光伏电站扶贫
以村集体为建设主体,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建设100-300kW的小型电站,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收益由村集体、贫困户按比例分配,其中贫困户的收益占比在60%以上。
3)光伏农业大棚扶贫
利用农业大棚等现代农业设施建设的光伏电站,产权归投资企业和贫困户共有。
4)地面光伏电站扶贫
利用荒山荒坡建设10MW以上的大型地面光伏电站,产权归投资企业,企业捐赠一部分股权,股权收益分配给贫困户。
三、未来光伏扶贫类型和模式的探讨
1、类型
户用项目用于光伏扶贫的弊端日渐显现。
集中式光伏电站规模太大,有的省份明确限制其比例。如,云南省刚刚颁布的《云南省光伏扶贫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就提出:
以政府投资为主分散建设(含户用)或相对集中建设的村级电站为主,商业化投资建设的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比例不超过15%。
因此,小型的村级电站备受青睐,预期将成为未来光伏扶贫项目的主要类型。
2、模式
随着光伏扶贫开展的深入,预计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形式将成为主流模式。
8月1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1744号),文中提出:
推广PPP模式重点项目,能源领域包括:电力及新能源类:供电/城市配电网建设改造、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资产界面清晰的输电项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分布式能源发电项目、微电网建设改造、智能电网项目、储能项目、光伏扶贫项目、水电站项目、热电联产、电能替代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