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对国家光伏扶贫项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特别是虚报冒领、骗取套取国家补贴资金和“重建轻管”、忽视建设质量等问题,《通知》重点提及。
《通知》要求,省级扶贫、能源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会同省级电网公司要成立光伏扶贫项目核查工作小组,按照《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职责分工要求,制定光伏扶贫项目核查工作方案,建立协调工作机制。
《通知》明确,光伏扶贫补贴资金拨付至各市(县)光伏扶贫发电收入结转机构后,由当地扶贫部门再次对项目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项目所在贫困村。各地应建立资金发放台账,补贴资金发放的全流程要保存相关资料,每一环节发放责任人和接收人均需签字留档备查。
光伏扶贫作为国务院扶贫办2015年确定实施的“十大精准扶贫工程”之一,是一件惠民的大好事!其充分利用了贫困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的优势,通过开发太阳能资源,实现了扶贫开发和新能源利用、节能减排相结合。
但是在执行过程中,避免不了出现虚报扶贫人数,重复申报项目等套取扶贫补贴的违规行为和工程层层转包、光伏组件以次充好、运维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这次通知的下发,给过热的光伏扶贫项目敲响了警钟,让在惠民工程中搞猫腻的行为大白于天下,确保光伏扶贫项目惠及贫困人口,切实做到“真扶贫、扶真贫“。通知的履行,也有利于整个中国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