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下调标杆电价和补贴标准,主管部门还对各类光伏项目建设规模进行了限制。个人认为,后者对光伏行业的影响更为致命——除少数项目外,大部分地面电站、分布式光伏(含户用)项目被迫停滞,等待行业形势好转,补贴有着落。至于什么时候才能回暖,就取决于再生能源资金征收情况了。
从股市反映来看,晶科能源、隆基股份、阿特斯太阳能股价跌幅都超过5%,熊猫绿能、英利绿色能源、阳光电源、协鑫集成、晶澳太阳能、林洋能源等也集体飘绿。微信群里,分析人士还在纠结,一线开发商、EPC已纷纷表态离开光伏行业——下半年的国内市场,恐怕真没他们什么事。
在官方的政策解读中,有一段是这么说的: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培育壮大清洁能源产业、支持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发展是能源生产革命、消费革命的重要内容。发展光伏的方向是坚定不移的,国家对光伏产业的支持是毫不动摇的。
但在实际落实的过程中,这份支持会不会打折扣?
老规矩,先解读政策,再发表感慨。
1、普通地面电站全面停工
《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17]31号)文件中,2018年给河北、山西等21个省区安排了1390万千瓦建设规模,全部作废。包括浙江这样已经划分了年度指标的,也要全部作废。至于安徽等通过“先建先得”建了大量电站、希望通过未来指标进行并网的,恐怕还得继续等下去。如果省财政发不出补贴,光伏电站就只能执行煤电标杆电价,或者晒着太阳等待国家主管部门重启地面电站建设。
由于今年不安排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除2017年备案、2018年6月30日前并网的光伏项目外,短期不会有新的普通电站项目建设和并网。
北京、天津、上海、福建、重庆、西藏、海南7个省(区、市)此前不设指标限制,自行管理本区域“十三五”时期光伏电站建设规模。按照官方解读文件,除西藏可以继续按照消纳能力安排光伏电站建设外,其余6省市的建设也要全面停止。这说明,本次政策出台主要是针对补贴拖欠问题,而非官方解读文件宣扬的“保障光伏发电消纳”。
2、包含户用在内 分布式无法享受国家补贴
从昨晚到今天,不断有经销商问我:“最新文件出来以后,户用还能做吗?是不是要全部停掉?”
我只能给出一个比较悲观的答复:目前只有全部自用的工商业分布式项目还有盈利空间。户用的话,全额上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都已没有指标,总不能指望老百姓自行消纳光伏系统的全部发电量吧?
今早看到有媒体给经销商提建议,不必恐慌,跟业主好好谈谈,降点价。但这种情况只适用于全部或绝大部分自用的工商业分布式项目,没了补贴虽然会影响项目收益率,好歹还有钱赚,不至于血本无归。以下几种情况,恐怕是最难解决的。
a. 工商业项目,自用比例不足50%,想抢在《分布式管理办法》发布之前并网。由于反送电比例高,只能拿到煤电脱硫脱硝电价的话,项目收益率惨不忍睹。
b. 分布式项目(包括工商业和户用),6月1日当天并网。很不幸,“考虑今年分布式光伏已建情况,明确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也就是说,你的项目虽然并网了,但是因为这一天的时间差,没有补贴,只能拿到煤电电价。当然,像这样晚上6点多下发文件,以“昨天”为截止日期、且没有缓冲的情况,也是比较罕见的。
c. 分布式项目(包含工商业和户用),已经建成,尚未并网。依然很不幸,跟业主商量解决方案吧,是把系统拆走,还是按煤电电价并网结算。无论怎么做,都将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力消耗。
d. 户用项目。最不幸的就是户用,之前还信誓旦旦地宣传,分布式光伏是国家支持项目,现在就被啪啪打脸。如果分布式开发企业、安装商没有做工商业分布式的实力和资源,也没有开发海外市场的勇气,就只能给职员放7个月长假,等待来年新指标了。
3、鼓励光伏扶贫,实际情况如何?
很多人把“扶贫指标继续发、电价不下调”解读为行业利好,但笔者认为,如果把这一文件同《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结合起来理解,恐怕没有那么乐观。
《管理办法》规定,光伏扶贫电站由各地根据财力可能筹措资金建设,包括各级财政资金以及东西协作、定点帮扶和社会捐赠资金。光伏扶贫电站不得负债建设,企业不得投资入股。
也就是说,光伏扶贫电站的全部收益,都要经地方财政的手转给贫困户,跟民企没有任何关系。纵然个别企业通过“政府关系”拿到施工采购总承包(EPC)资格,价格也会大幅下跌,能保持高位的只有非技术成本。从最早的时候起,光伏扶贫就是地方权力寻租的重灾区,现在粥少僧多,只会愈演愈烈。
4、光伏领跑者,接好你的锅!
主管部门下调上网电价的幅度越来越大,频率越来越高,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看到了领跑者项目的低电价和企业热情。格尔木0.31元/kWh、达拉特0.34元/kWh的价格,距离平价上网,已经非常接近了。
在《传光伏标杆电价再降5分钱?面对补贴压力,“节流”不如“开源”》一文中,笔者提出:
领跑者项目全部采用高效组件,与各种最先进技术叠加,且免征土地使用税等税费,主要零部件(如组件、逆变器)通过集中招标获得,建设成本远低于常规电站。此外,许多投资企业将领跑者项目作为“形象工程”而非盈利项目,对收益率的要求比较低。如果用领跑者项目的降价幅度作为调整标杆电价的标准,无异于揠苗助长。
领跑者项目全部采用高效组件,与各种最先进技术叠加,且免征土地使用税等税费,主要零部件(如组件、逆变器)通过集中招标获得,建设成本远低于常规电站。此外,许多投资企业将领跑者项目作为“形象工程”而非盈利项目,对收益率的要求比较低。如果用领跑者项目的降价幅度作为调整标杆电价的标准,无异于揠苗助长。
从能源局主管部门领导的角度,他们未必不明白上述道理,只是迫于压力,不得不接受现实。而在其他部门和外行人看来,局部地区、个别项目、有条件的平价上网,为什么不大面积推广呢?也省得我们被指责“拖欠补贴、阻碍光伏行业发展”了。
6月1日晚,上饶、长治、铜川三地对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推荐投资企业评优结果进行了公示。
从公示内容来看,除上饶领跑者基地价格相对较高外,长治、铜川领跑者基地申报企业对单瓦成本的预期都已经在1.4元以下,2020年底将直接进入1元时代。此前有行业领袖预测,2019年组件价格会降到1.5元/W,引来一片质疑声,现在看来,这才叫未卜先知,1.5元甚至都报高了。
当然,我们不能忘记,第二批领跑者项目中,许多低价项目至今未能并网发电,领跑者的价格预测不是100%准确。包括主管部门也在最新文件中提出,今年的领跑者基地建设会视情况研究。如果没猜错的话,一旦领跑者项目再次出现“承诺低电价但无法按时并网”的情况,国家能源局可能会停止领跑者计划。
5、未来市场怎么做?
考虑到目前行业面临的最大困难在于“没指标、没补贴”,解决问题的思路也会从这两方面展开。
方案一:布局海外市场
最新文件固然严厉,但影响范围只在中国大陆地区,有能力的光伏企业(包括组件、逆变器制造企业和电站开发企业)完全可以早早出海,布局海外市场。此前笔者在分析欧洲市场时提到,欧盟对中国太阳能电池、组件的贸易保护措施将于2018年9月到期,欧盟司法和消费者总司已经建议取消这一反倾销措施。如果今年欧洲新增装机能达到预期的11GW甚至更多,可以给中国企业带来更多机会。但我们也要当心,如果光伏企业太急于消化产能、去库存,对欧洲项目报出超低价,很可能引来新一波反倾销措施。
方案二:无需补贴的自用工商业电站
这大概是主管部门努力争取到的最后一块民企能吃下的蛋糕了。按用电价格0.8元/kWh、首年衰减2.5%、此后每年衰减0.7%、运维成本为初投资1%计算,一个1MW自用工商业项目的收益情况如下:
显然,全部自用或绝大部分自用的分布式电站项目,还是有投资价值的。事实上,我们确实已经实现了工商业用电侧的平价上网,只是在户用领域,由于居民电价和发电量自用比例都比较低,暂时不具备取消补贴、平价上网的条件。
方案三:抢扶贫电站EPC
之所以用抢,是因为盯着这块肥肉的人确实太多,在争取项目建设的时候,难免有一些人动用非正常手段,这也是笔者认为扶贫项目非技术成本难以降低的原因。但即便如此,考虑到光伏扶贫电价高且不需竞价,招标施工只需县级政府组织落实,依然会有大量本地企业希望从中分一杯羹。
方案四:明年再见
这可能是我们最不愿见到的一种结局。在政策的影响下,会有大批企业和个人离开光伏行业。有人说,新政是对行业的一次彻底洗牌,对行业进行了净化。这种说法不能说错误,但光伏行业经不起一次又一次折腾,如此“急刹车”会让资本望而却步,让C端消费者对光伏敬而远之,对“补贴发放20年”心存疑虑。如果今年下半年户用光伏彻底偃旗息鼓,明年将很难从头再来。
在管理学上,有一种现象叫做“鞭打快牛”,就是对优秀的劳动者提出更高的要求,却没有对应的奖励措施,也不会对落后的劳动者问责,简言之,能者多劳,但多劳不多得。从目前的能源发展来看,光伏就是那头耕田更努力的“快牛”,努力的结果,就是被加上“尽快实现平价上网”的任务,却剥夺了它的最后一袋草料。
我们不能否认,光伏行业被主管部门“一刀切”加以限制,有之前盲目扩产、无序竞争带来的恶果,有各种试图赚快钱的人捞一笔就走的负面新闻,但我们也有光伏企业每年砸数十亿人民币进行技术研发的付出,有无电地区儿童看到光明后的喜悦,有施工人员冒着严寒抢装的艰辛。
光伏人是自强、坚忍的,不会像燃煤自备电厂一样,喊出“中国光伏行业250万人下岗给你们看”这样威胁政府的口号,也不会说出“除了光伏我什么都不会”这样无脑的话。但想想能源转型的未来,想想我国在《巴黎气候协定》中的承诺,现在还没到光伏人解甲归田的时候。
前途坎坷,但光伏人始终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