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珈伟股份”)发布公告称,它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江苏华源”),决定转让公司持有的高邮振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振兴新能源”)100%股权给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下简称“东方日升”),其中包括1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转让资产作价不低于10.38亿元。
7月3日,珈伟股份连发9条公告,主要内容有以下三点:
1、珈伟股份将于2018年7月3日开市起复牌。
2、本次收购资产为一般资产收购事件,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珈伟股份全资子公司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以现金90144万元收购振发新能集团有限公司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7家子公司的股权,电站合计总容量315兆瓦。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毫无疑问,这场风暴的暴风眼,就是珈伟股份旗下全资子公司江苏华源新能源。
追根溯源,2015年8月,珈伟股份和振发能源达成协议,以现金及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华源新能源100%股权,代价18亿元。此后,华源新能源就从振发能源的全资子公司变成了珈伟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珈伟股份昨日发布公告表示,本次收购的振发能源集团旗下的光伏电站,全部是早期并网的项目,手续比较完备,且发改委物价局核定的电价较高,属于相对优质的电站。从稳定上市公司经营,减少EPC业务应收账款风险的角度出发,公司通过与二股东振发能源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收购振发能源集团的部分电站资产。
有媒体推测,本次收购应该是承债式收购,珈伟股份承担了项目公司的所有债务,但是公告中并未详细明确具体的债务。从收购单价上看,电站综合成本仅为2.86元/瓦,相比卖给东方日升的电站的平均10.38元/瓦,其中的差价之大,珈伟股份承担的债务之重,也可窥见一斑。
实际上,双方在此之前就有买卖电站的意向。据报道,2018年4月19日,珈伟股份称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关联方振发集团购买其持有的共计14个电站资产100%的股权,规模约240MW,预计整体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涉及的电站资产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短短两个月,电站规模从240MW变成315MW,交易额从15亿元变成9亿元,这当中的变化,也能让人感觉到这次交易的紧迫。
通过变卖电站资产获得现金流以改善公司资金问题,维系公司经营,这是振发能源长久以来的打算。所以这笔电站交易的生意,迟早是要做的。
结合近日爆出的振发能源深陷欠薪,三角债,管理不善等新闻,恐怕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珈伟股份在这个时候大动作买进卖出的原因了。
如果是作为珈伟股份第二大股东的振发能源向自身的一次紧急输血,那一切都在情理之中了,只是这样的做法,对珈伟股份的投资者来说,公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