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太阳能和风能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成本不会受制于未知的燃料价格,因此从理论上讲,这些项目签订长期PPA协议以获得更长的价格稳定保证期不失为一个明智的选择。
一般来说,太阳能项目的PPA协议期均为20~25年,但就在去年,迪拜Mohammedbin Rashid Al Maktoum太阳能园区第四阶段的700MW光热发电项目打破了这一常规。去年9月,ACWA Power与上海电气联合体以7.3美分/kWh的最低投标价斩获该项目,成功刷新迪拜光热发电项目最低电价记录并引发业内广泛关注。沙特ACWA电力公司与迪拜水电局DEWA就该项目签署了长达35年的购电协议。
那么,延长至35年的购电协议与7.3美分/kWh的最低投标价之间有着怎样的联系?ETHZürich可再生能源政策教授Johan Lilliestam在其论文《7.3美分/kWh是光热发电的最后突破?》中指出,该项目最低价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归功于这份“加长版”的购电协议。
该论文进一步表示,若签订更加标准化的20年购电协议,该项目的LCOE将为10.6美分/kWh,而长期PPA协议则会将LCOE降低约2美分/kWh,并能帮助投资者降低投资风险,从而减少资本成本。
在长达35年的合同期内,是否会有额外维护成本的增加呢?对此,建设了39个光热项目的西班牙Sener公司的性能保证经理Sergio Relloso表示,电站运行期内,大部分费用都属于正常的运维成本,电站运行末期,最终运维成本可能会略高。此外,Relloso表示,对于一个电站来说,35年的运行期并不是难以实现的。在我们所负责的项目中,所有组件的运行寿命都能达到25年,甚至达到35年都是完全有可能的。
Relloso还以全球最早运行的商业化光热电站美国SEGS电站为例说道,“在SEGS电站中,反射镜有很好的运行记录,你每年只需要极少数破损的反射镜,这些反射镜可能是在大风天气或执行维修任务时意外损坏的,每年更换的比例仅仅在0.1~0.3%之间,而集热管的更换比例会稍高一些,因为其构造比反射镜复杂很多”。
但这并不会对光热电站持续运行35年产生多大影响,Relloso强调,“无论是槽式还是塔式电站,其反射镜镜面都可能会出现微不足道的损毁现象,但金属结构本身维持35年的使用寿命是没问题的。”
显而易见,相对于更长的寿命期内产生的额外收益,及其带来的LCOE削减,一些关键部件的更换是完全可以接受的。在我国光热发电示范项目的电价政策制定中,如果延长电站的寿命期限至30年或更多,则电价可以获得明显下降,每年的补贴资金体量也可得到明显下降。此前,一些项目业主也就此提出了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