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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热示范目标下达三年后 我们距目标实现还有多远?

核心提示:2015年9月,国家能源局下发的《关于组织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355号)首次明确提出了示范目标。时隔三年之后的今天,我们距离这一示范目标还有多远?
   2015年9月,国家能源局下发的《关于组织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355号)首次明确提出了示范目标。时隔三年之后的今天,我们距离这一示范目标还有多远?
  
  官方对示范目标的定义包括两方面:一是扩大太阳能热发电产业规模。通过示范项目建设,形成国内光热设备制造产业链,支持的示范项目应达到商业应用规模,单机容量不低于5万千瓦。二是培育系统集成商。通过示范项目建设,培育若干具备全面工程建设能力的系统集成商,以适应后续太阳能热发电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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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扩大产业规模:光热产业链已基本形成
  
  对于扩大太阳能热发电产业规模的第一个目标,官方的定义又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要形成产业链,第二是要在项目层面建成具备商业化应用规模的电站。
  
  在项目层面,截至目前,共计9个首批示范项目在实际建设中,总装机550MW,距离首批示范项目的总装机1.349GW有较大差距。
  
  而有望在2018年底全面投运的示范项目为中广核德令哈50MW槽式光热电站、首航节能敦煌100MW塔式光热电站、中控德令哈50MW塔式光热电站这三个项目,总装机约200MW。这些项目的建成将验证商业化应用规模的光热电站在中国的适应性和经济性。
  
  在产业链层面,首批示范项目开发带来了国内产业链的迅速发展,今天,开发一个光热电站,我们在装备、材料的国产化率上已经可以达到90%以上,部分电站甚至达到了95%~99%的高国产化率水平。数年前,在国内建一个小型光热示范项目,反射镜、集热管都需要高价进口的时代已经彻底成为历史。
  
  据CSPPLAZA光热供应链小程序数据,整个光热供应链的厂商累计数量目前已达350余家,这些厂商构成了中国光热发电产业链的中坚力量。今天,中国的光热发电产业链已经基本形成。
  
  产业链的基本形成为示范项目的采购带来了更多选择,示范项目的有限市场充分刺激了产业链端的激烈竞争,市场竞争又对产业链进行了第一次的优胜劣汰,实现了第一次洗牌。
  
  今天,首批示范项目中已经步入实际建设阶段的项目的大规模物资采购工作基本已经接近尾声,供应链层面不少国产厂商获得了第一次大规模参与商业化光热电站的宝贵机会,并得以在实际项目的历练中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
  
  产业链的形成也帮助项目方在采购时获得了更多的自主权,这种自主权体现在选择国产还是进口、以及采购价格的权衡上。
  
  市场竞争带来了价格的下降,首批示范项目本就是个有限的市场,在真正启动建设的项目容量更为有限的情况下,供应链企业大都不得已选择以更低的价格去参与竞争,典型设备如集热管和反射镜的供货价格均较三年之前有大幅下降。
  
  在国产还是进口这一问题上,此前,在多个产品甚至于集热管这类大批量采购物资的选择上都存在较大争议。时至今日,得益于产业链的形成和成熟,在这一问题上存在争议的产品已大幅缩减。
  
  以汽轮机为例,彼时,业内对国产汽轮机能否满足光热电站的严格要求存有较大争议。而今天,中广核德令哈50MW槽式光热电站、中电工程哈密50MW熔盐塔光热电站、常州龙腾玉门东镇50MW槽式光热发电项目、中控德令哈50MW塔式熔盐电站、青海共和50MW塔式光热发电项目等项目采购国产汽轮机产品为国产汽轮机参与光热市场给予了有力背书。
  
  据杭州中能汽轮动力有限公司总经理李锡明透露,应用于中控德令哈50MW光热项目上的高温超高压再热汽轮发电机组的热电转换率将高达43.8%,极为接近处于国际顶尖水平的西门子光热发电机组44.4%的效率。这证明了国产装备在市场的推动之下,实现了自身技术能力的突破。
  
  整体来看,对于官方定义的第一个目标,我们在产业链层面基本实现了这一目标,在项目层面如果要严格定义的话,多个示范项目未能如预期进入实质建设阶段,应该说距离这一目标相去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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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具有全面工程建设能力的系统集成商迈进
  
  官方在上述文件中定义的第二个示范目标是,“通过示范项目建设,培育若干具备全面工程建设能力的系统集成商。”
  
  在50MW级以上大规模商业化光热电站的系统集成层面,首批示范项目为各方提供了很好的历练机会。中控太阳能、首航节能、中电工程西北院、中电建西勘院、鑫晨光热、中船重工新能源等为代表的EPC商在电站系统集成能力方面正在通过首批示范项目得以实践。
  
  而真正衡量这些EPC商是否具有全面工程建设能力,还需要看电站的实际建设成果,预计在项目投运后的一年内,电站的实际运行数据将给予客观反馈。
  
  但可以确定的是,各项目EPC商将通过首批示范项目的建设得到EPC能力的极大提升。对于第二个示范目标,我们也相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这具体取决于官方对“若干”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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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个目标:推动光热发电的成本下降
  
  而除了官方上述文件定义的两个示范目标外,对于光热发电的成本降低,也是官方认为示范项目应该实现的一个目标。虽然这一目标并未出现在上述官方文件中,但从政府人士的多次发声以及当下的新能源行业环境中可以确定。
  
  原负责光热事务的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曾表示,“示范项目建设是不是成功,不是看这些项目是不是建成,而是看我们整个产业体系能不能形成,我们的技术能不能实现可靠的运行。我们能不能通过阶段的示范,示范工程的建设,进一步降低成本,而不是让我们又找到一个可以盈利的领域。对光热而言,一味地追求较高的国家电价补贴不能成为长久之计,并非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
  
  当下,光伏发电的补贴额度已被大幅压缩,这反应了官方对新能源补贴的态度,以及新能源无补贴纯市场化发展的长期趋势,光热发电通过首批示范项目的建设,应能够进一步降低成本,才可为未来的进一步发展打下基础。
  
  据此前信息,首批光热示范项目延期投运的电价政策将分四个梯度执行,2020年底前投运的示范项目较2018年底前的1.15元/kWh将下降8分钱至1.07元/kWh。虽然在行业人士看来这一电价已没什么利润空间,但考虑到整个新能源行业的宏观形势,1.07元/kWh的电价已经相对非常可观,2020年之后的光热项目,需要更低的电价成本才有望得到发展。因此,在首批示范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我们必须积极寻求成本优化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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