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究竟为什么,这些光伏电站发了电却卖不出钱,以至于濒临破产呢?除了技术和地域的问题,当地政府显然脱不了关系。
2016年甘肃工信委发布了《关于下达2016年优先发电计划的通知》。在这份文件中,甘肃省规定2016年新能源的优先发电量为100亿千瓦时,其中风电的最低保障收购年平均利用小时为500小时,而光电的最低保障收购年平均利用小时为400小时。
然而这份看起来还不错的优惠政策,其实却是有水份的。因为这份通知与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下发的《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有着想当大的差距。从发改委的这份文件中我们可以看出,按照国家规定的一类资源区和二类资源区最低保障年利用小时数,甘肃的风电保障小时数应该是1800小时,而光伏的最低保障小时数应该是1500小时。虽然文件中也允许各地政府按照自身情况订立标准,但不得不说甘肃定的标准已经不是往酒里参水的投机取巧了,而是往水里参酒的肆意妄为了。两项标准甚至没有国家最低标准的一半,而只有零头。
虽然这种小聪明很快就被国家能源局发文制止,甘肃省政府也表示会与国家保持一致,但现在看来甘肃方面的配合并不积极产生了相当大的时间差。而一旦主管部门的监管放松,当地政府就再次原形毕露,压榨可再生能源企业的权益。以至于甘肃作为一个风能、光能都十分充足的省份却不被分配新能源的建设指标,这本身就足以让人深思。
除此之外,扎堆建设也是一大原因,并不能将责任全部推给主管部门。据2015年数据统计,当时的甘肃新增光伏装机93万千瓦,累计达到了610万千瓦,已经位于全国首位。同时弃光率已经达到了30.7%。换句话说只要看看国家的统计数据,就应该知道甘肃的光伏发电市场已经饱和。但是大部分的投资企业都没有因此而停止脚步,到了2016年甘肃的光伏装机又增加了76万千瓦。结果在没有足够的外送通道和消化途径的情况下,甘肃大概也是补贴不起了,最后只能由企业自己承担损失。
发展新能源毫无疑问是一件好事,然而凡事过犹不及,在如今传输通道和技术均有不足、火力发电更是尾大不掉的的情况下,光伏电站的春天大概还要等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