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
鲁政发〔2018〕24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当前经济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投资、稳外贸、稳外资、稳预期工作,有效应对外部发展环境变化,进一步扩大内需、补齐短板,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努力扩大有效投资
(一)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1.铁路。加快全省“三环四横六纵”高速铁路网规划建设,完成1000亿元省铁路发展基金募集任务。到2020年,建成济青高铁、青连铁路、鲁南高铁曲阜以东段、潍莱高铁、济莱高铁和黄大铁路、青岛董家口港疏港铁路等项目;加快雄商高铁、郑济高铁、济滨高铁、京沪高铁二通道、潍烟高铁、济青高铁至济南站联络线等项目建设;完成淄东铁路电化改造,全省新增铁路运营里程1450公里,其中高速铁路960公里,逐步实现覆盖全省、通达周边主要城市的“1、2、3”小时陆上交通圈。(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2.公路。加快全省“九纵五横一环七射多边”的高速公路网规划建设,到2020年,建成龙口至青岛、济青高速改扩建等20条高速公路,新增高速公路里程1658公里,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乡村旅游区实现等级以上公路全覆盖。(省交通运输厅牵头)
3.机场。2020年底前,建成青岛胶东国际机场、菏泽牡丹机场、济宁曲阜机场,开工建设济南机场二期、烟台机场二期、枣庄机场、潍坊机场,全省运输机场布局进一步完善。(省交通运输厅牵头)
4.港口。推进沿海港口一体化发展,加快现代化港口群建设,到2020年,投资250亿元,推进青岛董家口港区、烟台港西港区、日照港(600017)岚山港区、东营港基础设施和专业化泊位,以及京杭运河航道扩能改造、小清河复航等内河工程建设,完善提升青岛、烟台邮轮母港功能。(省交通运输厅牵头)
5.能源。2018年底前,投资22.58亿元,完成新建枣庄峄城、滨州惠民、东营垦东、聊城东阿变电站和扩建德州陵县、潍坊、莱州鲁中变电站等7项500千伏工程;开工建设山东枣庄特高压站配套送出、潍坊官亭、潍坊乔官、菏泽文亭变电站扩建、淄博管仲、青岛神山(即墨)、菏泽特高压站配套送出、大唐东营电厂送出等8项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到2020年,投资152亿元,力争建成海阳核电一期工程、荣成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以及潍坊至临沂至枣庄至石家庄特高压交流环网;投资44亿元,持续推进文登、沂蒙抽水蓄能电站在建项目建设。对建成并网发电、尚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开展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各级财政可给予贴息支持。相关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纳入生物质能源取暖推广应用试点范围。(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财政厅牵头,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配合)
6.水利。集中力量,以推动落实水安全保障规划为总抓手,全力展开水利建设攻坚。推进庄里水库、烟台老岚水库、黄水东调二期工程、引黄济青改扩建工程、峡山水库胶东调蓄省级战略水源地工程建设,加强雨洪资源利用工程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一步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加快重点防洪减灾工程建设,力争到2019年基本完成大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小型水利工程防洪隐患治理的主体工程建设,推进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和骨干河道防洪治理。按照国家部署要求,实施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南四湖片治理、南四湖湖东滞洪区和恩县洼滞洪区建设。加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到2020年基本完成国家规划内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180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57个山区县和65个平原县基层防汛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加快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年度投资计划执行率达到80%以上。(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配合)
7.市政。制定出台《推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意见》,2018年完成投资1000亿元,加快济南、青岛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推进城市综合枢纽、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市政项目建设。强化城市旅游功能,推进城市休闲街区、城市综合体、旅游综合体、会展中心等旅游设施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
8.环保。加大污染防治攻坚战投资力度,加快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企业污染排放监控信息化建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设、交通污染监控执法体系建设,加强工业窑炉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重型柴油卡车污染治理、生态修复与保护、环境风险防范及能力建设,加快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环保节能产业发展,着力打造一批在全国影响力大的特色基地。(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配合)
9.信息。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地区移动宽带网络人口全覆盖,农村家庭基本具备100M以上接入能力。在工业应用领域,建设一批互联网、云体验中心,省财政结合“企业上云”和产业互联网培育予以奖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二)积极培育新动能。
10.以贷款贴息、事后奖补等方式,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2020年底前全省主导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企业技术改造后产生地方新增财力的50%连续3年全部奖补给企业。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启动重点行业产业链“一条龙”应用计划。制造业整机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带动省内中小企业进入产业链或采购系统的,省财政按照新增省内配套的企业户数、采购结算额,结合“雁阵形”产业集群培育给予奖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11.扶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自2018年9月1日起,省财政对获得国家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的,给予一定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按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同期限最长2年贴息,对个人贷款按2年(第1年、第2年)全额贴息执行。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科技厅、省税务局牵头)
12.对牵头承担或参与实施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省财政择优给予每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经费资助。省科技资金对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配套支持,由最高500万元提高到最高5000万元;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单位共同实施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符合条件的,列入省重点研发计划予以立项,省科技资金通过事前资助和事后补助相结合的方式,按项目研发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企业可从事后补助经费中提取不高于50%的经费,统筹用于研发人员的奖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牵头)
13.到2020年,实现大型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建成100个以上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工业互联网平台,省财政分别给予每个平台最高300万元奖励和1000万元贴息、奖补或股权投入。推进印染、铸造等行业共享工厂试点,逐步向服装、家具等行业推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三)加大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投入。
14.2018-2020年,各级财政专项和行业扶贫资金投入450亿元以上,2018年基本完成17.2万省贫困人口脱贫任务,2019年着力巩固提升脱贫成果,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消除绝对贫困。到2020年,投资260亿元,加快推进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基本解决全省60万滩区居民防洪安全和安居问题。(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牵头)
15.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到2020年,投资1500亿元,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95%以上村庄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部乡镇和涉农街道基本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投资222.3亿元,建成高标准农田5982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00万亩。(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
16.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重大工程的预报预警。加快灾后重建,用好各级财政拨付的救灾应急和灾后重建资金,切实保障灾区群众生活,保障灾后应急恢复项目建设,保障供排水、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和公益性设施建设。继续争取中央交通救灾补助、特大防汛、农业生产救灾等资金,统筹省内救灾资金,支持灾区防汛抢险及水毁工程恢复和国省道、农村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灾后抢通修复,加强灾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蔬菜大棚、养殖圈舍等农牧渔业生产设施修复,帮助灾区恢复农业生产。加快灾区危房重建改造,提前预拨2019年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支持符合条件农户的危房改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配合)
(四)持续改善社会民生。
17.到2020年,完成100所中职院校(含技工学校)示范校、优质特色校建设工程,建设25所左右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一批品牌专业群,筹集50亿元支持我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筹集20亿元支持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5年内,建设100个左右高校协同创新中心。2018年完成农村“全面改薄”任务。投入600多亿元,2020年基本解决城镇“大班额”问题。2018-2020年,每年新建、改扩建2000所幼儿园,新增50万个学位,2018年省级学前教育奖补资金增加至3.9亿元。(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18.到2020年,投资1100亿元,完成540万户清洁取暖改造,55%的村庄实现清洁取暖;投资268亿元,加快实施泰山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国家试点工程;投资160亿元,全面开展“绿满齐鲁.美丽山东”国土绿化行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配合)
(五)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19.积极搭建双招双引平台,建立重大项目领导分工推进责任制,抓好儒商大会签约成果的落地生效。规范运用PPP方式,筛选潍坊至烟台、莱西至荣成高铁、威海港靖海湾港区张家埠新港作业区LNG泊位工程、小清河复航等建设项目向民营企业推介,重点支持民间资本股权占比高的社会资本方参与。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地方融资平台存量项目转型为PPP项目。鼓励地方培育和引进一批知名产业新城运营商,开展产业新城建设。采取PPP模式的公共服务项目,按规定享受公共服务事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商务厅、省税务局、十强产业专班配合)
20.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省级专项建设基金,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农业水利、社会事业等项目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照银行专项建设基金使用额度给予贴息补助,银行相应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牵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山东银保监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