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政策围绕积极培育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场、营造新能源汽车良好使用环境、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新能源汽车应用模式创四个方面提出20条具体的措施。
具体包括:
各地新增公交车、市政环卫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对达不到国家和我省规定排放的在用燃油汽车,国家及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要在3年内、其他城市要在5年内完成更新工作。
推进在燃油出租车分批置换新能源汽车。在城市物流领域推行新能源汽车分拨配送。
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接网和电价优惠。2020年底前对电动车充换电服务费实施政府指导价,2025年年底对电动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电费。
新能源共享汽车在共享停车位停放免收停车费,新能源汽车停车费在所在区域收费标准上减半,每日20时至次日8时在市政道路的路内停车位停放免收停车费。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