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中电联标准化管理中心在无锡十一科技召开《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修编工作大纲(以下简称“大纲”)审查会,来自南方电网、三峡集团、中国电建、中国大唐、国电龙源、中广核新能源、北控清洁能源、西北勘测设计院、东北电力设计院、中国电科院、南瑞集团、阳光电源、华为、中来光伏、腾晖光伏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40余人与会。
受中电联委托,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王斯成和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世民主持了审查会,会议首先听取了编制组关于“大纲”主要内容的汇报。
中电联标准化管理中心标准处处长汪毅在致辞中表示,《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自2012年颁布实施以来,对光伏发电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行业快速发展,光伏发电站在规模、容量、应用形式以及组件、逆变器型式等关键设备技术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对原标准提出了修订的要求。
他要求编制组,要结合工程实践经验和发展形势,对新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定义进一步调整,适用范围要广,要计量涵盖各种新型的光伏发电应用类型。
“希望新标准争取能用十年都不落后。”汪毅说。
据编制组介绍,在提出编制工作大纲前,编制组对现有光伏发电技术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广泛征求和总结了国内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工程经验,并考虑了与现有相关标准的协调性。
而就在此次大纲审查会前一天,编制组还委托太阳能发电网在无锡组织召开了一次的“光伏电站设计经验交流与国标修订研讨会”,充分听取了来自葛洲坝集团、正泰新能源、尚德、旻投电力、上能电气、曦和新能源、四联新能源、禧龙股份、桑尼能源等多家企业代表的意见。
“此次修订,将根据光伏发电站建设发展的新趋势和工程实践经验,对不同类型光伏发电站设计的基本原则和共性要求进行进一步调整,对光伏电站与环境、资源、电网等的协调关系,以及对设备、系统的共性要求,对安全的要求等内容,都将进行补充完善。”编制组组长、上海电力设计院副总工程师郭家宝表示。
据介绍,“大纲”对标准的适用范围进行了重要的调整,将涵盖水光互补、农光互补、分布式电站、沉陷区电站等新型光伏发电站,对其选址原则和防洪措施等作出明确的界定,对站址的自然条件、交通运输条件、接入电网条件、电力平衡、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和其他设施等条文都将进行修编。
对于光伏电站容量超配、关键设备选型、网络安全、无功补偿等业界较为关注的问题,与会专家进行了激烈的讨论。特别是针对光伏电站容量配比问题,有专家认为,这直接涉及到投资商的投资收益,应进一步予以明确。
无功补偿则是引起与会专家关注较多的另一个热点话题,专家建议,应补充采用通过逆变器进行无功补偿的技术要求。
在主设备选型方面,专家认为,要考虑逆变器将来高电压穿越的并网要求、组串逆变器户外设置的防护要求、组件优化器的选择使用等内容。
编制组表示,将对上述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给出合适的定义。
同时,会议还对农光、水光互补等项目的运维和农作物耕作通道、沉降区项目光伏支架、沉降稳定评价、水面光伏支架桩基础、漂浮式支架技术、建筑光伏电气设备防火、光伏电站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光伏电站组件清洗水质、变压器油品检测、组件清洗和积灰监测、光伏支架地基水土保持等多项问题进行了研究。
经过对修订范围及重点问题充分、认真的讨论,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大纲”编制工作符合国家标准编写程序,满足审查要求,内容满足标准编制的需要,可以据此开展标准编制工作。
汪毅最后表示,光伏发电的应用创新形式日新月异,行业形势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希望编制组快马加鞭完成编制任务,也希望业界企业在编制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